成熟(第4/4页)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发现了繁花之美。他还记得年少时对鲜花几乎怀有仇恨之心。人们居然应该从如此微小、如此易于飘零的事物中获得快乐,这似乎太过荒唐,这个世界必然有更宏大、更永久的事物值得寄托抱负。他自己就渴望荣耀和激情。寄情于花是放弃的危险象征。如今他开始领悟繁花的意义所在。爱花是谦逊的表现,是对失望的接纳。惟有遭遇过无可挽回的挫折,我们才能开始欣赏玫瑰的枝干或是报春花的花瓣。一旦我们意识到,宏大的梦想在一定程度上总存有妥协,我们便会对这些宁静完美和寂然欢喜的小事物产生感激之情。

若参照成功的理想标准,他的生活则令人深深失望。但他也意识到,最终未能获得伟大的成就,并不就意味着失败。能够确立宽容、充满希望的人生观,知道如何做自己的朋友,因为人人都有责任让自己为他人所容忍,这些也同样需要勇气。

有时,他会在半夜冲个热水澡,然后借着明亮的灯光审视自己的身体。衰老与疲惫有相似之处,但它却是再多睡眠都无法修复的。时光渐老,状态渐糟。今日所谓的丑照,来年便是养眼大片。大自然的戏法很友好,让事物缓慢变化,这样我们便不至于因此恐惧。总有一天,他的手上会长出老人斑,就如小时候他在年迈的伯父手上看到的一样。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一切,也终将光顾于他。无人可以幸免。

他是纤维组织和细胞精美而复杂的组合体,瞬间便获得了生命。单单一次猛烈的碰撞,或是跌落又可让这个组合体失去生命。他所有的严谨计划都依赖于脆弱的毛细血管将血液稳定地输送入他的大脑。任何一点哪怕是最微小的障碍,都会立刻抹去他对生命的细微感觉。在永恒的宇宙中,他只是原子偶然的聚合,目的在于抑制能量分布的混乱。他不知道自己的哪个器官会最先衰绝。

他只是一个过客,曾经努力想让他的自我融入这个世界。他曾将自己视作一个静物,就如同爱丁堡这座城市,或一棵树、一本书一样;然而他更像一个影子或一种声音。

他认为,死亡并不太糟:他的肉身将被重新分配,回归尘土。生命已够漫长,从他当下直觉的感受看其轨迹,是时候放手了,为他人腾出空间。

一天晚上,他穿过漆黑的街道往家赶。路上,他看见一个花店。他必定很多很多次地经过这儿,但以前从来没有留意过。花店的前窗灯光明亮,悬挂着各种气球。他走进去,一位老妇人对他温暖地微笑。他的眼睛被雪莲花吸引住;这种花刚引进本地,才试种了一个春天。他看着老妇用精致的白色薄纱包起一小束花。

“我猜是送给一位漂亮的人儿?”她笑着说。

“是我妻子。”他回答。

“幸运的女人。”她说着把花和找零递给他。在那一刻,他只想飞奔回家,证明店主所言不差。


[1]英国英格兰东部郡名。

[2]美国著名建筑师,他对现代建筑的重要贡献就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加入了年代久远甚至是古典的元素,却又没有丢弃现代主义的创新与明朗。

[3]旅居法国的瑞士建筑设计师。

[4]斯里兰卡国宝级建筑师。

[5]英国英格兰北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