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辛特拉之吻(慎买)(第4/5页)

“你不是说男爵找了人把他又调走了吗?”

“是找了人,但到底有没有调走、往哪儿调走,我还不知道。我得等他写信过来才能知道,可最近几周都没有收到他的信。”朱利安很是烦躁,“这个笨蛋!我真担心他。”

爱丽丝也有点担心,但她想着奥利弗总不会真的想去战场上体验生死吧?他一向不是那种人。就是小时候在一起玩,他也会非常注意安全,他是那种想尽量把事情做好的人,喜欢一切都按照既有的程序来,是个守规矩的人,但不是死板的恪守规矩。现在仔细想想,他其实控制欲也很强,努力想把事情做到完美的人都会有控制欲,分别只在控制欲有多强了。

相反的,伊沃、拜伦都不算控制欲很强。

接下来朱利安又警告她不许多跟拜伦接近,又说了拜伦有许多情人,男女都有,还经常同时有好几个情人,花了很多钱在这些情人身上。

“你不会喜欢他的,他不会全心全意爱你。”

爱丽丝诧异的反问:“我又不爱他,为什么会要求他全心全意的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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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个很会调情的情场高手在一起是很开心的。

拜伦很会说话,只要他愿意的话,说话就像诗句,富有美与韵律,非常讨人喜欢。

会给她念一些描写爱情的诗,还会为她写诗,写完了就念给爱丽丝听。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少年时代的诗歌还很稚嫩,但已经灵气逼人。他现在的创作风格已经接近成熟,写作速度也很快,诗歌本身是一种文艺创作形式,负担的是情感上的宣泄,对拜伦这种多情的人来说,写诗表达爱意差不多是一种仪式了。

“仿佛是乌云从远方的太阳,得到浓厚而柔和的色彩,就是冉冉的黄昏的暗影,也不能将它从天空逐开;你那微笑给我阴沉的脑中,也灌注了纯洁的欢乐;你的容光留下了光明一闪,直似太阳在我心里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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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忙着写诗,爱丽丝也没放下每天的片段写作。

他也带了打字机,但主要用于写信,写诗还是坚持用笔,认为用羽毛笔写下的句子才有诗性和灵气,工业化的产物打字机太过于冷冰冰;爱丽丝则已经非常习惯使用打字机来写作,就像后世的计算机,一旦你习惯之后,就会觉得科技产品远比手写更快速方便。

她每天会写1000字到2000字,有时候就是写写今天发生的事情,比如在沙滩上遇到的人,对他们进行外貌描写,他们的对话、走路姿势、穿戴,这是一种必要的细节描写训练;还会写下旅行中的见闻,自己的心情,大约相当于草稿版的旅行游记;遇到有趣的人物或事情,她会将之加入自己的素材库,分门别类的收好。

作为一个作家,要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要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还要坚持不懈的进行创作,有人只写了一本书就能留名文学史,但更多的人会坚持每天写作,十分多产。

这个时代出了很多天才,可以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天才熠熠发光,爱丽丝一直不觉得自己算是天才,只能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是能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但不是所有的聪明人都能尽量扬长避短。

聪明人没有获得成功的非常多,大多数还是跟性格有关。很多时候,不是智力决定命运,而是性格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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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写诗极快,基本一蹴而就,写完后顶多改改使用不当的词,不会反复修改。他没有什么具体的创作计划,属于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相当随心所欲,这种性格也非常适合创作诗歌。小说的写作在他看来太规范,太沉闷,他顶多就是写点旅行手记,几百个字顶天了。

他的好友很多,有些是导师,有些是诗友,差不多每天都要写信,倒不是一次就能写满一张纸,有时候要几天才会写完一封信。写信就不是太讲究语言精炼了,会说很多细碎的事情,这一点大家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