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放血疗法(第2/5页)

奥利弗直接从牛顿庄园去了剑桥,没有再返伦敦。

格兰特倒是从肯特郡回来一趟,到了奥斯汀家一次,不过是跟威廉和莎莉一起来的,规规矩矩的扮乖孩子。

爱丽丝开始整理旅行笔记,按照路线一份一份标好、编号,查找资料,修订错误,重新润色,用打字机重新打了一遍,手工装订起来,放在那儿。

乔治牧师看到这份旅行笔记,饶有兴致的开始翻看。

乔治牧师1731年5月出生,现年75岁半,不到76岁,在19世纪初期绝对算得上长寿了。他身体一直很健康,很少病痛,操劳半生,晚年得以颐养天年,膝下子孙成群,倒也老怀甚慰。

英国人不作兴祖父母带孙子,不过儿子、女儿住得这么近,走不到10分钟就能走过来,实在也很亲近了。

当父母的说是不偏心,实际还是有所偏爱的。六个儿子里面,两个小儿子弗朗西斯、查尔斯都是12岁便去了海军学院,虽然心疼他俩小小年纪就离开家,但说起来,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不算长;

长子詹姆斯性子较沉闷,次子乔治智力不足,三子爱德华12岁就去了远亲奈特家,所以,乔治牧师和奥斯汀太太最偏爱的自然会是漂亮又嘴甜、性子又很活泼的四子亨利;

三个女儿里面,爱丽丝没有出生的时候,父母都偏疼简;等到爱丽丝出生后,乔治牧师最疼的就是小女儿;奥斯汀太太虽然觉得爱丽丝有点多余,本不应该有她,但谁不疼自己生的娃呢,一听到爱丽丝在伦敦病了,立即放下一切连夜赶往伦敦,日夜守护在小女儿身边。

姐姐们也都觉得父母偏爱最小的孩子实在再正常不过,爱丽丝小时候淘气,但并不令人生厌,是可爱的淘气,兄姐们都喜爱她。

爱丽丝赚了钱之后也很大方,圣诞节总会给侄子侄女们准备很多礼物,一人一份,谁都不能少。妈妈觉得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没必要给侄子侄女们送礼物,她就说,哎呀不要破坏我买买买的快乐,花钱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妈妈说不过她的歪理。

*

到了1807年的2月,爱丽丝同乔治牧师一道外出,去附近教堂看望教堂病房的病人后,回来当晚就开始发烧。

她自己是非常小心的,因为知道这个时代医学不怎么发达,一向小心谨慎。就是这次去病房,也坚决要求父亲和她都戴上棉纱口罩,不要接触任何病人,不管他们得的是什么病;回家后,脱了衣服泡在酒精里,让凯特为她用大朵棉球沾了酒精擦拭全身,也要求父亲照样做。

她以前也跟乔治牧师去过教堂病房,都是这么一套流程下来,没出过什么问题。乔治牧师退休了,但还是心系穷人,一个月总要去一次教堂病房看看,捐点钱,可以说是为人善良又热心公益。

但事情往往总要有那么一次“万一”。

爱丽丝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烧,教堂病房的教士和修女们也不会让乔治牧师和爱丽丝真的去碰触病人。妈妈一看爱丽丝发烧了,急得当晚就叫雅各布去请了医生。

等医生来了,也没法知道是什么病,于是就决定先放血,看看她会不会退烧。

放血的原理是基于此时医学认为发烧是疾病导致体内血气过多,放血可以将导致疾病的细菌带走,列文虎克生于1632年,这个时候英国的医生都已经用上了显微镜,但也才到“之所以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阶段。

爱丽丝烧得迷迷糊糊的,见医生从医药箱里拿出了一个黄铜的小方块,哑着嗓子,对席德妮说,要她叫医生一定先给放血刀消毒。

医生一脸莫名,说什么是“消毒”?祖祖辈辈都是这么用的,没听说还需要什么消毒。

席德妮叫凯特端来一只干净的瓷碗,倒了一碗蒸馏过的高浓度酒精,将放血刀泡在酒精里,看着手表,泡了30分钟,才让医生拿走放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