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独立战争(第4/5页)

“尽量看吧,总能看完的。”

“最近在写什么?”奥利弗问。

“写一本长篇,写完的话,大概会有400页。”

奥利弗相当意外,“这么长!那你得写多久?”

“5个月。”

伊沃挑眉,“这么快!”现在的小说多数只有10万到20万字,按照1页纸1000单词计算,也就是100多页到200页,通常还得写很久,写个几年也很正常。

“贝克福德先生说写作过程不宜拖的太长,写完了可以修改,但最好是连续写作,以保持创作激情。他写《瓦赛克哈里发史》就很快,只用了4个月。”

关于贝克福德创作《瓦赛克哈里发史》的传言,他本人说是用了3天2页构思大纲,之后用了4个月,以法语写成,出版英文版的时候,自己又用英文翻译修订了一次。简写作也算是很快了,《傲慢与偏见》写了一半后大修成为第三人称,就等于是重写了一遍,也就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手稿有200多页。

爱丽丝计划用5个月写完40万字,实际上是相当快的,她又很少修改,顶多修订一些前后不太统一的地方,不喜欢大修,所以即使算上修订的时间,可能不超过半年就会写完。

他们都知道爱丽丝在写小说,在这个仍然普遍认为写小说是“不务正业”的时代来说,他们的态度都很进步,没人觉得爱丽丝就该当个小淑女,每天绣绣花喝喝茶,他们实际上把她跟其他女孩分开了,没有用对其他普通女孩的态度来对她。

用拜伦的话来说,普通的女孩太多,总该有一个不太一样的女孩才比较有趣。

“这次要写什么故事?”拜伦兴致勃勃的问:“我一直在追着看你的《英格兰恐怖故事》,贝克福德先生同意了你用‘丰山庄园’这个真实地名了吗?”

“同意了,他不在乎我到底怎么写的,还觉得我写的很不错呢。”爱丽丝洋洋自得。

奥利弗并没有觉得奇怪,贝克福德就是这样的人,性情古怪,但一旦对了他的脾气,就会很好说话,思想也很进步,不觉得成为爱丽丝的写作指导老师有什么不对。

伊沃在一旁哗啦啦的翻来翻去,“我们出去吧,总不会要在藏书室待一天吧?爱丽丝,我听说有一个美国来的男孩经常来拜访你。”

“你听谁说的?”

“偏不告诉你!反正我总是会知道的。”伊沃一副得意表情。

“那出去吧,你们要总是待在藏书室里,母亲准要说你们可能有点古怪。要吃布丁吗?姐姐做了很多布丁,我们夏天还腌了一些覆盆子果酱,不是特别甜,可以用覆盆子果酱浇在布丁上,很好吃。”爱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出了藏书室。

奥利弗微妙的走在她身后两步,伊沃走在她身旁,出门的时候让她先走。拜伦最后才出了藏书室。

“有冰块吗?”伊沃问。

“有的,等一下叫雅各布到地下室凿一些冰块出来。可惜没法把冰块打成细碎的冰屑,冰屑夏天的时候配着西瓜汁或是橙汁苹果汁葡萄汁,那才叫一个清凉冰爽。”

“没法弄吗?要不,凿一块大大的冰块,然后用刀细细的刮成冰屑?”

俩人热切的讨论着吃的。

奥利弗走在他俩身后,想着他俩在一起就总是讨论食物,伊沃跟爱丽丝有很多能谈得来的地方,只是伊沃见她的次数不算太多。

男孩们长大了,对某些事情变得敏感起来,也变得主动起来。伊沃总是占着年龄相近的巧,自觉不自觉的跟爱丽丝挨的很近,爱丽丝大概是因为跟他们从小就认识,不太懂要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这个时代因为人们的活动范围不大,很多婚姻都是在互相熟识的家庭中缔结的,比如凯茜过世的未婚夫的父亲,跟乔治牧师是牛津大学的同学;詹姆斯的第二个妻子玛莎·劳埃德的父亲劳埃德牧师,也是乔治牧师的牛津大学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