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猎鹿记(第4/5页)

陆续就听见连绵的枪声,因为需要重新装弹的缘故,枪声不算密集。

爱丽丝寻思着鹿好像也不是什么有耐力的长跑健将,枪一响,没被打到的鹿就会奋力狂奔一阵,这是动物本能;但这么一阵一阵的多跑几阵,用不了两个小时,也该慢下来了,到时候猎手们就该开始大肆猎杀。

果然,两三个小时之后,鹿群奔跑的速度降低了,枪声开始变多了,就连埃文也打到了一只落单的鹿。埃文放下来福枪,就冲着奥利弗大呼小叫:“瞧!是我打到的!”

奥利弗也开了几枪,只是没打中,毕竟奔跑中的鹿很难打中,埃文也是趁那头鹿停下来休息的短暂时间开枪打中的。

几个男仆也都跟上了,埃文叫他们去把受伤的鹿捆好,抬过来。

奥利弗下了马,示意爱丽丝也下马。

“你还没见过被打伤的鹿吧?”

爱丽丝踩着科特的肩头下了马,“没看过。”

“你怕见到血吗?”

她摇摇头。

奥利弗便带她到受伤的鹿身边。

鹿很大只,鹿角很美,胸膛上一大片血污,汩汩的仍然流着血,即便是冬天,也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

埃文也下了马过来,瞥了她一眼,“待会儿你可别晕倒了,我可没有带嗅盐,你要是晕倒了,我就把你扔在这儿,不带你回去。”

爱丽丝连白眼都不想翻:小破孩!

仆人带了手锯来,几个仆人正在商量着是不是该现在就把鹿头锯下来,以免运回庄园的途中弄断了鹿角,那可就不美观了。

半死的鹿躺在那儿,嘴巴里呼呼的喘着气,大眼睛湿漉漉的,看上去美丽又脆弱。

快断气了,但还没有断气。

爱丽丝皱了皱眉,从腰上的皮带上拿下左轮手枪,对准约摸是鹿的心脏的地方,开了一枪。

奥利弗和埃文都没想到她忽然拿出一把左轮,还开了枪,全都吓了一大跳,吃惊的看着她。

鹿眼睛缓缓闭上了。

爱丽丝收起左轮,问仆人,“是要砍下鹿头带回去做标本吗?”

一个仆人回答,是的,是埃文少爷打的第一头鹿,按照规矩,是要带回去做标本,挂在收藏室的墙壁上。

爱丽丝皱眉,“这么一个鹿头,有什么好看的?”真是弄不懂男人的盲目骄傲。

仆人们又商量了一会儿,觉得还是先去找一辆驴车来,或是叫几个农夫将鹿扛回牛顿庄园。一个仆人骑马去了附近的村庄。

埃文上了马,“走吧,我们可以回去了。”

爱丽丝问:“奥利弗,你今天不用打到鹿也可以吗?”

奥利弗笑笑,“我又不是第一次出来围猎。”意思是以前当然打过鹿的,就不在乎今天这一次了。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回去吧。

她也跟着跑了2、3个小时了,今天比昨天还要累,因为跑的太快了,以至于她现在就觉得大腿内侧似乎可能是磨破了皮,小屁股颠得够呛——她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早上科特告诉她别跑得太快,这个强度就是成年人估计也是要被颠得屁股疼的。

回程果然两个大男孩都走的很慢,仆人还给他们准备了棉垫子放在马鞍上。

回了庄园,洗澡的时候,爱丽丝自己一看,大腿内侧果然是磨破了皮,匆匆洗了一下就出了浴缸,没敢多泡。

梅丽已经准备好了药膏,等她躺到床上,就给她大腿内侧和屁股上涂了药膏。

爱丽丝哼哼唧唧的,说明天要休息一天,不出去了。

梅丽笑着说:“明天男爵也不出门了,说是要请一些客人来参加下午的游园野餐会,晚上还有舞会。”

爱丽丝咋舌:这就是有钱人的娱乐啊,既然邀请了客人,那么主人是要负责吃喝玩乐的,每一项都是钱,金币用的哗哗如流水。

男爵和猎手们中午过后陆续回来了,庄园里变得非常热闹忙碌,锅炉房忙着烧热水给主人和客人们洗澡,厨房忙着收拾运回来的十几只鹿,该锯的鹿头锯下来,然后剥皮剔肉,当晚的正餐就是烤鹿肉,整整烤了3只。男爵吩咐男管家给戴尔斯福特送了两头鹿过去,又送给其他邻居,最后留了10只鹿,吃掉3只,还有7只,厨房忙活到半夜还没收拾完,好在天冷,放着明天继续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