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文雅的事业(第3/3页)

她给卫斯理写了好几封信,他倒是每一封信都回了,只是回的很简短,说他在伦敦一个人住着很没劲,问她要不要来伦敦玩,他们可以去看马戏团的表演。他下个月就要去牛津大学了,以后不太常回汉普郡。

爱丽丝想,她确实要去伦敦落实一下她的百年大计,于是就去问乔治牧师,她可不可以再去伦敦待两周。

妈妈正准备让凯茜和简去牛津郡哈普斯登的另一个表哥库珀家里拜访,听说爱丽丝又要去伦敦,干脆挥挥手让她也滚蛋。

于是,奥斯汀三姐妹在一个周五的上午同时启程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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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家的马车是两匹马拉的轻便厢式马车,雇了专业代驾,送她们到了附近的城市贝辛斯托克,在那儿的驿站稍事休息,然后等卫斯理从伦敦派来的马车接走爱丽丝,凯茜和简才继续前往哈普斯登。

这个时代的马车样式多达2、300种,普通人家用的常见轻便厢式马车,需要两匹马来拉,不用马车的时候,马就用来做农活,不是专门跑长途的驿站马。要是旅途比较长,中间需要在驿站换马,将自己家的马匹寄放在驿站,当然需要支付草料钱,所以旅行,尤其长途旅行是一件费劲又费钱的事情。

驿站有定期往来大中小城市的驿站马车,但驿站马车有一个非常不好的地方,就是谁都能上车,你不知道你的同车旅伴会是什么人,尤其对出身良好的淑女来说,乘坐驿站马车简直是折磨,也不合乎身份,稍微有钱的人家都自备马车,这样就能避免很多不便。

作者有话要说:

*东家食而西家宿也。

*爱丽丝又要去伦敦啦。

*关于女主啥时候能长大的问题,我觉得吧,还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