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拉格朗日花园(第2/3页)

露西的信里三句不离汤姆堂哥,觉得他长得很漂亮,说话很有趣,风度翩翩,让她心里小鹿乱撞。当然实际上露西不会直接对爱丽丝说,我很喜欢汤姆,不过么,字里行间的意图简直要呼之欲出了。

大抵就是刚知道什么是“恋爱”的小女生对年龄相仿的漂亮男青年的一种少女情怀,爱丽丝完全可以理解。

英格兰没有什么“同姓不婚”的规矩,差辈分也无所谓,只要双方愿意,或者不愿意也行,只要家世差不多就可以。

勒弗罗伊先生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年也能有800镑左右的收入,在阿什教区就算是土财主了,爱丽丝听妈妈说过一嘴,说露西要结婚的话,大概一年能有300镑左右的年金,男方要是能有差不多的年金,400到600镑,这对于年轻小夫妻来说,就能过的很宽绰了。

爱丽丝算了一下,这就是说,两个人的年收入加起来有1000镑,在小镇和乡村都能过的很不错,但在伦敦的话,会比较拮据;但要是在伦敦有房产,1000镑也能过的可以了,可以算是中产。

所以大概1000镑是个分水岭。

爱丽丝在琢磨,她要怎么攒够1000镑。至于攒够1000英镑是为了什么,她觉得吧,大概就能过的比较舒坦一点了。

妈妈前几年从一个去世的娘家叔叔那儿得到了一笔不太多的遗产,这笔遗产是固定数目的金钱,具体多少,爱丽丝不知道,也没打听出来,这笔钱大概就是平分给3个女儿,在她们结婚的时候赠予她们。听凯茜的意思,大概至少是200镑。爱丽丝想,这个大概就是妈妈的嫁妆,有女儿就留给女儿,没有女儿就会留给儿子。200镑也不少了,是乔治牧师一年的收入。

新花边缝制了一半,妈妈就叫女儿们去睡觉,剩下的工作明天再做。

*

第二天一早,亨利早早的就要出门。

爱丽丝叫住哥哥,要跟他一起去。

亨利有点为难,“我跟汤姆去拜访福伊德伯爵夫人。”

爱丽丝瞪大眼睛,“伊丽莎是我的表姐,你们可以去,为什么我不能去?”

完全没毛病,亨利只得带着爱丽丝一块儿出门。

奥斯汀家有一辆厢式马车,拉车的马不拉车的时候需要下地,但现在是冬季,马儿没活干,亨利就总乘马车到处去,美其名曰这是锻炼马匹,不能让它们长懒了。

他在家也是没事做,妈妈也就随便他到处乱蹿,马儿也能去别人家吃草料,家里可以省一点草料。爱丽丝觉得妈妈可真是一位非常节俭的主妇了。

这也是被生活逼的,毕竟最多的时候,奥斯汀家需要同时养活8个孩子。

伊丽莎·福伊德伯爵夫人住在附近的拉格朗日花园。

她的母亲是乔治牧师的姐姐,后来嫁给一个法国人,所以她是英法混血,半个英格兰人。她嫁给了一位法国伯爵,不过那位可怜的福伊德伯爵是坚定的保皇党,在这次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中掉了脑袋。

伊丽莎早在丈夫被捕之前就回到了英国,当时她怀了孕,儿子黑斯汀斯·路易斯·德·福伊德出生在伦敦,今年9岁,比爱丽丝大3岁。

伊丽莎很喜欢小表妹,觉得她聪明可爱。黑斯汀斯对这个过于年轻的姨妈也很喜爱,她每次来,他都愿意带她玩。

于是,伊丽莎跟亨利、汤姆相谈甚欢,爱丽丝也跟黑斯汀斯玩的很高兴。

黑斯汀斯会说很流利的法语,一心想要在小姨妈面前显摆,非得教她。还会弹钢琴,拉格朗日花园的客厅里有一架很不错的三角钢琴,专门请了教师来教他。

“你该学会弹钢琴,”9岁的小破孩用一种好为人师的语气说:“上流社会的淑女都会弹钢琴,这样她们才会更优雅。”

爱丽丝并不想理会这种小破孩的理论,“我家没钱买钢琴,也没钱请钢琴教师。”其实家里有一台立式钢琴,不过有些年头了,还是在凯茜很小的时候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