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歌德慕沙姆(第2/3页)

这个家庭最小的男孩子是今年16岁的查尔斯,最小的女孩子是今年6岁的爱丽丝。由于爱丽丝出生时,妈妈卡桑德拉已经50岁高龄,爸爸乔治58岁,妈妈就总觉得这是一件不太好意思的事情——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中年女性年过40岁就开始步入更年期,再有个老来子就感觉到,嗯……

妈妈有时候会假装爱丽丝不存在,爸爸倒很喜欢这个最小的孩子,会偷偷塞给她几个便士,哥哥姐姐们偶尔也会给她1便士到20便士或1先令不等的硬币,数目视他们当时手里有没有钱,以及心情好不好。

奥斯汀家所有人都知道,爱丽丝是个小财迷,致力提高自己的私房钱的数量,但还没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少钱。爱丽丝因为没有机会自己花钱,也不知道5镑到底是什么层次的购买力。

奥斯汀夫妇和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在歌德慕沙姆庄园住了两周,这才乘坐印有奈特家家徽的驷马马车,返回汉普郡斯蒂文顿。

今年冬天还不错,不算太冷。但在整个英国包括爱尔兰的年景来说,就不怎么样了。去年开始的农作物歉收,直接导致物价上涨,以及很多食物从餐桌上消失,奥斯汀家现在居然也到了不得不拿马铃薯取代一半主食的时候。

爱丽丝怀念以前的那些食物,她还没吃过几年好吃的,就得面对马铃薯这种高淀粉高热量的食物,尤其是现在还没有什么相应的好吃的马铃薯食谱,厨娘总是将马铃薯整个儿炖得烂烂的。

之后又发展出马铃薯炖肉之类的菜,不过,马铃薯再怎么做出花来,它还是个马铃薯,吃多了就很烦。爱丽丝这时候就特别想去那些有钱的邻居家做客,这样总能吃到一些好吃的菜。

但这是普通人家,像奈特家这样的土地贵族的餐桌上,食材还算是很丰富的,爱丽丝大概一年能来两次歌德慕沙姆,每次来,总能带回家一些食物。奈特先生去年过世,爱德华现在是歌德慕沙姆庄园的主人了,送点食物给小妹妹吃,这不算个事。

爱丽丝的观念很简单:吃饱吃好,有点小钱,至于其他,到时候再说。

*

刚满20岁的简·奥斯汀有很多个人自由,她差不多每周都要去邻居家拜访,比如住在附近阿什教区的勒弗罗伊太太,或是租了一间小别墅的表姐伊丽莎·福伊德伯爵夫人。

妈妈对于简经常外出没什么意见,简可以在外面吃过晚饭才回家,勒弗罗伊太太和伊丽莎表姐都会派他们的仆人赶着马车送她回来,安全问题在汉普郡的小乡村根本不用担心。

爱丽丝也想跟着这个日后会给奥斯汀家族带来巨大声誉的小姐姐一块儿去拜访邻居,但简总是嫌弃她太小,不乐意带她。

爱丽丝超郁闷的。她年龄太小,根本不可能一个人出门,妈妈要求她出门的时候必须有父母或者是哥哥姐姐带着,但这就意味着大部分时候她得窝在家里——简嫌弃她小;亨利最近鬼鬼祟祟,也常往表姐家跑;大姐卡桑德拉作为已经订婚的女孩,大部分时间留在家里帮妈妈做家务。

从今年1月份开始,她就跟着乔治牧师开始上课。乔治为了贴补家用,在牧师工作之外,开了个类似私塾的私人教室,斯蒂文顿和附近的一些乡绅家庭把他们的男孩送到这儿来上课。这份教师的职业带给奥斯汀家一年80镑到100镑的收入,相当不错。

奥斯汀家这样的专属职业家庭,处在农民阶层与土地贵族之间,更接近乡绅阶层,但又不是普通的乡绅阶层。乔治·奥斯汀出自一个古老的英格兰大商人家族,他的父亲是这个大家族的一个分支,但父母过世后,乔治和姐姐就不得不寄居到有钱的亲戚家。表姐伊丽莎就是姑姑费丽达菲亚的女儿。

妈妈卡桑德拉也出身一个大家族的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