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3页)

叶沧轻咳一声,将这些糗事抛到一边,打开电脑,将自己制作好的曲子放出来。

歌曲并没有非常清晰的主旋律,依靠各类乐器和人声制造出虚幻的意境,哪怕沈淮没有听懂他在唱什么,也依然被陷在了一片迷离的梦境中。

为了避免出现《不老歌》那时的情况,沈淮特意把陆阳所有写过的歌都记住了,谁知此刻还是茫然:“这是你什么时候写的?”

叶沧摇摇头:“这不是我的歌。”

“这首歌名叫《穆赫兰大道》,是飞鸟乐团的歌曲。”

飞鸟乐团是与陆阳同时代的摇滚乐团,不过比起陆阳的知名,这支乐团和大多数摇滚乐团一样,籍籍无名,如今在网上能找到的消息也很少。

《穆赫兰大道》是他们的代表作。

穆赫兰大道是洛杉矶一条著名的道路,它通往好莱坞,并且在不少好莱坞电影中都出现过,对于那时候的人们来说,好莱坞就代表着纸醉金迷。这也是这首歌的主题。

这首歌很有想法,虽然不能说很优秀,但是它对于音乐的探索,到了如今依然足够超前。

沈淮的音乐触觉并没有叶沧敏锐,可他却很明白,这样一首歌曲作为比赛曲目实在太过冒险。

然而叶沧态度坚定,并未因此打算更改自己的决定。

他固然可以接着唱自己曾经的成名曲,以他的能力,在这场比赛拿到第一轻而易举,甚至可以重新成为巨星,哪怕不会有上辈子那样的高度,但也足以衣食无忧。

但这样的话,他重活一回又有什么意义呢?

换成旁的经纪人,必然是不会让他这么胡来,可沈淮听完了他的想法,认真的点点头:“我明白了,你放手去做就是,别的不用担心。”

叶沧虽然知道沈淮在专业上一向很尊重自己,可两人毕竟是合作伙伴,他没有和他商量,擅自做了决定,的确是有些任性了。然而沈淮不仅没有半分责怪,还这样不遗余力地支持他。

他觉得心脏仿佛被什么挠了一下,竟泛起了一阵麻麻痒痒的感觉。这让他原本想要说出口的调笑似乎也有些不合时宜,他伶俐的口齿发挥不出作用,整个人都显得有些呆呆的。

沈淮却没想太多,他历来将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正,从不在专业上反驳自己的艺人,只要他们决定了,他就会支持。

然而他没有听见叶沧的回复,有些疑惑地看过去:“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吗?”

叶沧回过神,露出如往常一般玩世不恭的笑容,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笑容中蕴含了从前没有的情绪。

他将手臂又架在沈淮肩上,仿佛没有看到他皱起的眉头,点开了下一曲。

沈淮惊讶:“这是……”

音响里播放的是陆阳一首很知名的摇滚作品,但他还是能听出来这是叶沧录的,虽然录音条件并不算好,但他的表现却一如既往的优秀稳定。

“你准备了两首歌?”沈淮问。

叶沧点点头:“这一首是我给自己准备的PK曲目。”

沈淮更惊讶了,叶沧对自己十分自信,根本不认为自己会输,所以从十强赛开始,他从来没有准备过PK曲目,这一次怎么会……

叶沧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我虽然认为歌曲都有它自身的魅力,但作为比赛曲目,它却是需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喜好。在这一点上,现在和三十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笑了笑:“我想要唱这首歌,但我也答应过你,要拿到冠军。”

沈淮怔住,他习惯了艺人的任性和理所当然,却是第一次被人这样不动声色地体贴。一种陌生的情绪冲击着他的大脑,让他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应对。

叶沧原本是有些不自然的,然而看到沈淮移开目光,表现的比他还要不自然,他反倒放开了。

他把头凑过去:“经纪人,是不是很感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