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第十场(第2/2页)

萨姆大声提出疑义:“我觉得您有疏忽的地方,雷恩先生!在辩论庭上会有致命之处——当然,柯林斯本人看起来是毫无机会把这家伙扔到河里,但如果有个共犯存在呢?我们假设,柯林斯开枪干掉了德威特,把枪交给他的好朋友,交代这个狼狈为奸的家伙在他离去五分钟之后,扑通一声将枪扔到河里,然后他自己漂漂亮亮地下了车,这不也是有意思的推断吗,雷恩先生!”

“别急别急,巡官,别太激动,”雷恩气定神闲地笑着,“我们现在纯粹是就柯林斯被扣押、准备起诉的基本法律方面来谈。我倒没忽略有共犯存在的可能性,一点儿也不敢忽略,但我得郑重请教你——这个共犯是什么人?你能否在开庭之前挖出这个人来?还是打算什么也没有,光凭空口理论想说服陪审团?不,我不认为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证据,可以把柯林斯硬拉进德威特谋杀案中。”

“您说得对,”萨姆承认,脸色也柔和下来,“其实我和布鲁诺对这个所谓的共犯是谁,一点儿概念也没有。”

“巡官,你该说,如果真有这个共犯存在的话。”雷恩直率地补充道。

搜查队也带着各式家伙来到了停车处。萨姆上了警车,雷恩紧跟其后。等所有人都收拾妥当,这支浩浩荡荡的车队便回头直奔威霍肯,重型装备则放在后面的拖车上。萨姆脸上的表情显示,他正陷入痛苦思考的旋涡之中,雷恩则显得轻松随意,他伸了伸长腿。

“你知道吗,巡官,”他又开口了,“就算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有关共犯存在这一点也很难成立。”

萨姆咕哝了一声。

“我们先顺着柯林斯杀了德威特这条路走走看。这样就必然有共犯,柯林斯把枪交给他,要他在自己从里奇菲尔德公园站下车五分钟后,准确地从车上扔进河里,到这里一切还算言之成理。但这种安排只可能建立在一种单一的设计下,就是柯林斯试图为自己建立一个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让这件凶器在列车五分钟后到达的地点附近被发现,而且与柯林斯被人看见离去的方向相反。

“但是,如果这把左轮手枪未能在距他下车地点五分钟车程的某处被发现,这苦心经营的漂亮的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了。因此,如果柯林斯如此打算,他绝对要确定这把左轮手枪会被找到。然而,我们是在哪里找到它的呢?河里?若非上天垂怜,这把枪可能会躺在河底直到末日审判来临。如此,我们还能相信这种设想吗,即柯林斯的确费尽心机安排这把左轮手枪一定会被发现,以建构他巧妙的不在场证明?我猜你也许会说,”——此刻萨姆并没有要开口争辩的意思——“凶器不偏不倚掉入河中,或许是意外或失误,原本共犯从车窗扔出枪,只是希望它掉落在铁轨旁。但是,如果他真希望凶器被发现,以证明柯林斯的不在场,他可能那么用力扔出二十英尺远吗?——从铁轨算起。

“不,不会,如果那个共犯想做的只是把枪扔出车窗外,那么如此重的一把枪不会插翅飞到那里,只可能掉到铁轨两侧,以确保稍后我们会找到。”

“也就是说,”萨姆低声下结论,“您证实了凶手的意图是要让凶器消失不见,这彻底说明,柯林斯不是凶手。”

“看来是这样,巡官。”雷恩的口气很温和。

“好吧,”萨姆沮丧地哼了一声,说,“我承认我输了。每回我和布鲁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逮到一个人,以为这人就是您说的神秘凶手X,您就负责放走他。天啊,都快成例行公事了,我看,这案子真是越牵越多,越扯越远,麻烦到极点。”

“正好相反,”雷恩郑重地说,“我们马上就走到终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