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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下来,孩子没有人收养,妖精被强暴的次数倒是越来越多。她甚至在大白天,也没有一件完整的可以遮体的衣衫,没有人收养孩子,妖精也舍不得将孩子抛弃,她只能忍耐,带着屈辱活下去。被一个男人强xx,可以告那个男人强xx;如果被一千个男人强xx,那一千个男人就可以告你行为不端。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同并赞扬的,那便是道义。

  妖精也曾怨恨自己,为什么上天要给自己这样一张脸,为什么要让男人和女人们都用异常的眼光看待自己。黑暗之中,她举起了刀,对准了自己的脸,回忆起生命的悲苦轨迹,下定了决心要毁掉这给自己带来无尽灾难和痛苦的清秀脸庞。可是,黑暗之中,还有另一双眼睛惊恐的盯着这一幕,当第一滴血流下时,她发出了凄厉的尖叫。妖精从悲痛中清醒过来,追着孩子而去。她发现,自己的大女儿,蜷缩在黑暗的角落,瑟瑟发抖,刚才那一幕,震惊了孩子幼小的心灵。她明白,自己的女儿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女儿如同看见魔鬼一样看着自己的母亲。此后四天,她女儿看见她都要发抖,妖精绝望的闭上眼睛,为了孩子,毅然承受罪恶的未知。她下定决心,绝不会让孩子看见一个丑陋可憎的母亲。

  从最初的打零工,到后来帮零工做散活,再到后来做乞丐,做拾荒者,她们常常守候在餐馆后门,等着桶装的食物被倒出来,吃别人的残羹剩饭。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那样恶劣的条件下,妖精的眼睛,反而越发的明亮,妖精那有些肮脏的脸,却越发标致。自从在一次暗夜卖废品,被废品收购站的小工给强暴……之后,妖精就再也不愿意做拾荒者了,可她的两个孩子要活,就在妖精几尽绝望时,一位大婶启迪了妖精。

  那是一日黄昏,妖精半瘫在路边,两个女儿乖巧的守候着,她已经没有力气走路了,能吃的全让孩子们吃了,看着自己虚弱的身体,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让孩子吃上下一顿饭。这时,一个撑着遮阳伞的女人从街头走来,浑圆的腰身展示着富态,她看着夕阳下的妖精的脸,妖精的眼,妖精的长发和身材,"啧啧"有声的叹息道:"你都长成这样了,不出来做小姐接客,怎么对得起这张脸。"

  大婶的职业是什么妖精不知道,但大婶这番话如醍醐灌顶,让妖精如梦初醒,与其被反复的强暴,还不如利用这个身体而获得生存的权利,与其在孩子的面前被撕裂衣衫,还不如自己除去衣物,整齐的叠放,既可以保存衣裳的完整,又可以让孩子远远的躲开,更重要的是,这是份可以换取金钱的职业,有钱,才有生活。

  在大婶离开后,妖精碰到的第一个男人,文质彬彬的模样,中年男性,眼镜,分头,亮皮鞋,看上去像个医生,或者是大学的教授,要不然就是名律师。但妖精知道,她从那男人的目光中就知道,他看她,那目光都是一样的,和别的男人一样,狼一样的目光。只是出于所谓的道德,还有身份,那男人只敢用眼角的余光瞟妖精,妖精只是轻轻唤了一声"先生",那匆匆的步伐就改变了前进的方向。妖精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看着在一旁玩耍的孩子,妖精狠了狠心,终于开口道:"我跟你走。你给我钱!"

  尊严,一旦第一次被放弃,它就将永远的被放弃!

  妖精开了口,便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城里几家大型娱乐场所都邀请妖精加盟,以吸引顾客。当妖精在灯红酒绿的吧厅,灯光绚烂的地下舞城,看见以前只曾听说过的场面时,她不敢相信城市里有着这样的一面。当妖精看到那些地方竟然有那么多男性客人时,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的妓女。妖精却在踏入人生转轨的关键时刻,暗中许下了狠毒的誓言,她只是为了求生而出卖肉体,决计不叛离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