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第2/5页)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汉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到目前为止,每天做晨间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