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里的眉笔(第4/4页)

 

彼特觉得不对劲。像这样两个家伙开“佳宝”没有错,但他们分乘两辆车来公园里见面,就不对了,何况像穿蓝夹克的家伙,不像是驾驶一辆几乎是全新汽车的人。

 

那个穿蓝夹克的开门开得好慢,彼特侧身过去问:“散步愉快吗?”

 

那孩子旋转身子,他的两眼发直,脸上有狞笑:“什么?”

 

“我问你,散步愉快么?”

 

“呃……当然……愉快。”短短的话,说得结结巴巴。

 

这孩子在发抖,彼特瞥一眼正在弄钥匙的手。那手冻得通红,但天还没冷到那程度,那手是湿的,出汗吗?不,孩子抖成这样不会是汗,水弄湿的?可能是池塘的水。

 

事实上,这孩子到处都是湿的。

 

这个孩子必定在池塘里游过泳。公园里是禁止游泳的。

 

然而,他没有采取行动,因为没有证据。现在,那孩子已经开了“马自达”的门;正轻松地在驾驶座上坐下来。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调节钮,找到它,往后推了一下,以便把座位放大一点,他抬起头,仍然咧嘴笑着,关上车门。“佳宝”的引掣在怒吼,并且已经在倒车,“马自达”也倒车,然后跟着“佳宝”车走了。彼特继续站着,注视着两辆汽车消逝。这时,彼特才真正领悟到刚才所看见的事情:那无赖把车座往后推。

 

彼特开始走向他自己的汽车,然后停住。调节座位并不能证明什么,但显然那座位不适合他……

 

那人个子可能比他小,一个女孩子?

 

树林里还有另外的人吗?

 

彼特开始向小径跑,五十米后,他停步大叫:“这里有人吗?”

 

没有回答,林子用沉默戏弄他。

 

他继续跑。彼特不是年轻人,他太胖,不宜做这种事,但是,他不能停止。

 

池塘!他记起那双湿袜子。他离开小径,穿过树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这里。

 

彼特一眼就看到泥泞岸边的新脚印,不错,那两个无赖是来过这里游泳——或涉水。疯啦,在这样的天气里。在凉水中,不论游泳或涉水玩,都是讲不通的。

 

这里没有女孩来过的证据,只有两个无赖。孩子们气盛,什么事都会做。但是,汽车座又怎样解释?

 

彼特望着没有涟漪的湖面。那里有东西,现在他仔细地看,似乎是一张湿的化妆纸,或者是纸手巾。那没有什么不平常,人们经常在附近抛置废物。

 

他在渐趋明暗的光线下,眯眼看到其他的东西。一个小小的黑黑的东西漂浮在水面,可能是一根树枝。

 

他是疯了。他只是一个公园巡逻警察,但一个警察要具有对人的细致的观察,尤其是对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他讨厌无赖。因此,他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涉水进入池中。

 

他总算把那东西捞到岸边,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笔。

 

他两脚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笔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当然,这种东西一定属于女孩子。它是木制的,它会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车旁,用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联络。

 

“也许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他提议,“号码JO—一五七八,我很有兴趣看看车是谁的。然后,查查红色佳宝老爷车,一九五九年的,牌照号码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长打岔说,“车主犯了什么罪?”

 

“在公园里游泳。”

 

“游泳?”

 

“罪名当然就是这个!”彼特吼道,“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好吗?以游泳的罪名拘留他们,一直到我放干池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