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闺疑云(第2/13页)

 

右边的画像是从堪萨斯城传来的,那是基于一个目击者对嫌疑人的描述,目击者看到希姆丝小姐最后是跟那个男人离开堪萨斯城酒吧的。”

 

我的眼睛离开报道,落到报纸中间的画像上。我的心又剧烈地跳起来。

 

一头卷发,圆圆的鼻头,深陷的两颊,方下巴,薄薄的嘴唇。

 

我全身发热,感到惊恐之极。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我的丈夫埃尔尼的脸,他正从报纸上回瞪着我。不同之处只是小胡子、平头和重了二十英磅。我第一次遇到埃尔尼的时候,他就是那样的。

 

教堂报时的钟声响了,九点正。

 

我凝视着院子里的两棵桔子树,埃尔尼把树护理得很好。

 

这画像不算什么,只是五年前一个画家想像力的产物,埃尔尼见了,也只会付之一笑。这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人会注意的,除了喜欢胡思乱想的妻子。自从我们搬到这里后,埃尔尼就留起了小胡子,剪短了头发,增加了体重。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

 

小孩、狗、男人、老妇人、邻居,所有的人都喜欢埃尔尼。没有人会相信他杀人的。

 

我爱他,我也不相信他会杀人。你不会去爱一个会杀害姑娘的男人的。像埃尔尼这样温柔、安静的男人,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当他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时,就会出去散步。当他散完几个小时的步回来时,就会忘掉烦恼,依然是那么温柔,就像昨天晚上一样。

 

我闭上眼睛,身体向前倾斜。椅子发出吱吱的声音,就像我昨天晚上听到的那样,当时我没有注意。

 

那是什么时候?几点?几分?

 

十八岁,才刚刚开始生活。玛丽·亚当斯是个金发女郎吗?她是不是一头卷发,还围着一条围巾?

 

十八岁——五年前,当我第一次遇到埃尔尼,第一次看到他强壮有力的双手时,我也是十八岁。那时,他不在修车厂工作。他衣着整洁,是个单身汉,他到我母亲那里推销家电。

 

我母亲一眼就喜欢上他,当我父亲出差回家时,他和埃尔尼聊了半个晚上,吃掉了整整一个蛋糕,那是我充满爱心制作的。对,第一个星期我就爱上他了。

 

连续两个月,他每个周末都到我们小镇的白房子,大家在一起过得非常快乐。

 

“我不想对你说再见,我不想回到城里,”埃尔尼总是这么说。

 

有一个星期六他来了,非常兴奋。“加利福尼亚的一个人在报纸上作广告,招汽车修理工,收入不错,又很稳定。我写信给他,他打电话告诉我——他决定要我了!”

 

那个星期我们结了婚。在火车上,埃尔尼的上唇已经长出短短的胡子了。

 

五年前,十八岁的我离开了家乡的白房子,离开了那座城市。

 

城市,什么城市?

 

她头上有发卡吗?头上别着发卡,那些细钢丝扎进她的头骨时。一定很痛吧……我走出房子,上了旧汽车,由于埃尔尼的高超技术,这辆旧车像新车一样好使。丽兹坐在我身边。斯蒂夫站在后座上,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开始在心里筹划买什么。

 

面包,人造奶油,城市,鸡蛋,什么城市,油酥,堪萨斯城。就是那个城市,堪萨斯城。糖,堪萨斯城离白房子和爸爸妈妈二十五英里——斯蒂夫开始数钟声。十点了,从八点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小时。“八——九——十”斯蒂夫数道。

 

超级市场的门自动开了,这使斯蒂夫感到非常好奇。

 

我拉着丽兹的手走进去。市场非常明亮,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刚从隧道里走出来。熙熙攘攘的顾客,收款机的噼啪声和购物袋的沙沙声,让我觉得自己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圈。

 

我挑选东西,计算价格,逐渐忘记了那张报纸。

 

在肉类柜台,又不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