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3/5页)

配合着洛书,百骨知几人留下的人,在经过了洛晴长达两个月的嫌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他们站在洛书身后,无声地看着这一家子,面目凶狠,好像只等洛书一声令下,就要将几人拿下。

妇人心生惧意,连忙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梗着脖子,声音却小了好几个度,“这、这账不能这么算……”

“公子。”阴郁青年打断妇人的话,冲着洛书笑了笑,本身的气质与这一笑极其违和,脸庞就莫名显得扭曲。“弟弟为我做了这么多,每每想起便十分愧疚,这次是想将弟弟带回去。”

带回去?带回去在让你们再卖他一次?

洛书压下心里的火气,担心地看了看月怜,却见月怜嘴巴一动一动地啃地正欢,让人想起啃菜叶的小兔子,显然这几人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到他。

或者是相信洛书根本不会把他交出去。

“带他回去?”洛书转过头傲慢地地扬起下巴,“你们当初将月怜卖了一两银子,现在他在我厨房里帮工,学徒的花销还是我出的,每月五两银子,你们想将人带回去,是不是应该先把这些银子给我?”

洛书一副视财如命的商人模样,不给银子不撒手的财迷样子,之前几人心里的清高公子的形象荡然无存。

阴郁青年和妇人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原本想着这种开酒楼和气生财的大掌柜,应该不屑于和他们纠缠,随便给点银子就能把他们打发了,没准那个小兔崽子也能回来,没想到对方却一副要和他们纠缠到底的样子。

这个小兔崽子到底使了什么迷魂汤?

还是他的天赋真的值五两银子?

五两啊!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一想到那银子是用在这么个王八羔子身上,就心疼得难以接受。

阴郁青年更是眼角绯红。

要是他有银子,有钱去打点考官,那现在就是举人!是状元!而不是个穷酸秀才!何必要为了几两银子来做这种事情!

“怎么不说话了?”洛书勾着嘴角,眼中没有一丝笑意,“我投资出来的醉仙楼未来掌勺,凭什么要白白交给你们?本公子看起来是专门做赔钱买卖的人吗?”

“不用了。”那憨厚男子开口,笑得憨厚又谄媚,“怜怜在这里跟着您也是一条出路。我早就觉得这孩子是个有出息的,在这里当大厨可比和我们似的下地好多了。”

男子搓着双手,看着老实得很,任谁也不会想到,就是他说出了让“在做顽童”的月怜,掏钱给家里盖房子的话。

洛书突然意识到,只单单把小怜留下是不够的,必须把这家吸血鬼和小怜完全分开,否则哪怕小怜留在了醉仙楼,也抖不掉身上的水蛭。

但是小怜愿意吗?一时的回绝和彻底地断绝关系是两码事,当他长大会不会因为这件事后悔呢?

似乎看出了洛书的迟疑,月怜看着他的“父亲”,一次开了口,“我不想回去。”

男子的脸色一僵。

这话自己说,和月怜说,效果是不一样的。

洛书说,是强取豪夺。男子说,是爱子心切。月怜说,就是忘恩负义。

妇人先行发了怒。

“你也不想想这些年是谁养的你这个小白眼狼,忘恩负义的小兔崽子,看老娘不抽死你!”她脱了鞋扔向月怜,被洛书打下。一颗炒黄豆穿透了鞋底,在上面留下了一个圆圆的洞。

“可惜了。”洛书看了一眼黄豆,妇人的脸又红又白。

月怜带上了点笑意,又重复了一遍:“我不想回去。”

“我从四岁开始给家里放牛,做饭,割草,还要照顾弟弟,但是弟弟不用像我一样早起,还能吃饱饭饭,我老实饿着,爹还打我。后来大哥要考科举,就说要把我卖掉,我不肯,我想照顾弟弟,但是还是被卖掉了。”

那一家子几次想打断,洛书一扬手,那几个“侍卫”围了上去,将几人隐隐地控制了起来。妇人还想再说,被青年喊住,他脸色难看,额上有汗,看着月怜的眼神如同淬了毒,却再也不敢多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