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纷乱之证(第6/7页)

这栋公寓里住了好多摄影师,大概都是哪家报社或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吧。平时总会看到出入公寓的人挂着照相机忙来忙去。

军司的房间里乱七八糟的,好像多少天没有回来了。邻居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从派出所里查到的底卡上显示,他全名叫军司弘之,24岁,独身,本籍是长野县松本市。

警方认为可疑人员应具备下述条件:

①职业不明者;

②过着与年龄不相称的生活;

③没有户口底卡者;

④与非婚女性同居者;

⑤无固定职业,昼眠夜行者;

⑥从不与邻居交往者。

凡属上述任何一条,当地派出所都予以登记造册,加以防范。但军司不在此“册”之中。他只有⑤、⑥似乎符合。有时有姑娘出入他住的房间,但不像是特定的情人。邻居也见过那个叫“浅川”的人出入过军司的房间。

于是搜査总部决定要军司弘之作出证词。目前只有那张超市的收据是唯一的“证据”,但还无法确定军司是不是杀人凶手。警方决定先让他来取证,视情况再决定是否以“犯罪嫌疑人”拘留。

11月3日早晨,牛尾、大上等7名刑警来到军司住的公寓,叫醒了还在睡觉的军司,要他一同去一趟搜査总部。

突然接到负责杀人事件的搜査总部让自己到警察署接受调査的要求,军司吃了一惊。

“我可从来没有和警方打过交道。”

军司大声地争辩道。但警察冷冷地回答说:

“如果查出了问题可就不是这么客客气气地‘请’你了。”

军司只好无可奈何地一同前往。因为他明白和警方对抗将对自己的处境不利。

到达警察署后他被询问了与浅川真的关系。

“你认识浅川真先生吗?”

“认识,但不是很熟。”

“你们不是在来东京的火车上认识的吗?后来还常常见面?10月28日的夜里你们两个人还一起吃过烧烤吧?”

军司对警方了解的如此清楚大为震惊。

“你知道浅川先生被杀的事情吗?”

“我是看电视知道的。当时我吓了一跳。”

“他被杀的30号夜里11点至第二天凌晨你在什么地方?”

“你、你们怀疑我?”

“请回答。”

“我没有杀死浅川!”

“我们在问你,那天夜里你在什么地方?”

“记不清了。”

“没过几天嘛,好好想一想。”

“我在家睡觉。”

“能有人证明吗?比方说有来访者或电话什么的?”

“我在自己的家睡觉还需要别人证明吗?!”

军司极力辩解道。警方只好把那张“福助”的购货收据放在了他的面前。

“这是在杀人现场找到的,是你和浅川先生一块儿去福助买东西的收据。你有非常明确的作案嫌疑。要是想洗清自己,就要找出你的‘不在场证明’来!”

军司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十分苍白。

“不是我,我没有杀人。”

军司仍然拼命反驳道。

“所以我们要问一下你当天夜里的事情。”

“也许是从浅川自己的口袋里掉出来的。平时我买完东西就把收据随手扔掉的,我从不留那东西。”

“你付钱为什么浅川拿起了收据?”

“是不是收费的小姐打出收据后浅川随手捡起来塞进自己口袋的?”

“不对,通常的情况下由交款人收起收据的几率要大。”

“反正不是我。”

军司几乎哭出声来解释着。如果按目前这个样子,军司的“不在场证明”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啊,对啦,我记起来了,那天夜里二楼有一家结婚的住户,吵得我一晚上几乎没有睡着觉,后来我就放了一晚上的立体声音乐,声儿还挺大,想对抗他们的干扰。有几个邻居还来抗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