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的经济分析(第4/8页)

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有争论,反对者认为性产业合法化会导致伦理危机。上帝是这么说的,“妓女如深坑……她埋伏好像强盗,她使人多有奸诈。”上帝的比喻总是很形象。除此之外上帝还说了一句:“与妓女结交的,浪费钱财。”事实上有钱不用才是恶行,因为那将导致经济危机,否则政府拼命拉动内需干什么。

十八世纪初,英国医生伯纳德•曼德维尔写过一首诗叫《蜜蜂的寓言》,说节约并非美德,奢侈浪费才是致富之道,这诗对凯恩斯有莫大影响,但明显跟上帝过不去,所以被禁了好几百年。反对者的第二个理由是性病,认为红灯区合法化就是性病泛滥的前兆,这话也有事实依据,比如泰国就有艾滋病泛滥的问题。

我个人倒是赞成合法化,但谁如果认为我这是为了自己嫖娼方便,我也无话可说。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既然不可能禁绝,不如拿它来赚钱。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钱在政府手里和在黑社会手里哪个更能为广大人民造福,这事不好说,但逃税总不是美德。

至于“伦理危机”,我看就是个幌子,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米蒂亚这样告诉阿辽沙:关于伦理学,我没法对你解释清楚。根据我的个人经验,所有解释不清楚的东西都会被人拿着当幌子,比如雷公电母、狐仙和柳树精,乡村巫医们靠着这些发了老鼻子财了,但最大的一个幌子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再说说泰国的艾滋病,据我分析它不是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只是政府管理不当,如果不合法,可能传染得更厉害。众所周知,地下状态什么东西都传播得快,比如小道消息、黄段子,还有SARS。

上世纪九十年代,荷兰鹿特丹曾打击过色情行业,结果政府税收锐减了几亿盾。据说东亚也有这种情况,但身边的事不好说,我们还是说别人吧。

(五)赔本买卖

作为一名独身主义者,我坚决认为婚姻是个赔本买卖。首先它的机会成本太高,我们形容某人得不偿失,常说他“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么结婚就是捡了一粒芝麻,却丢了一个谷仓。投资理论讲“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结婚显然是违背了投资理论,你把所有的蛋都放了进去,最后未必就能孵出小鸡来,弄不好连蛋都要打破。

前两年广东有个案例:有个人在外面包了个二奶,老婆发现后怒不可遏,一刀将他的作案工具割下来扔进了马桶,连生产设备都报废了,可以算是鸡飞蛋打的典型。同例我们还可以参照美国歌星迈克尔•杰克逊,他现在一年要付给前妻三百万美元,有一次差点就破了产。

说起婚姻的实质,连我这个独身主义者都替你们难过。人类的性供应时间不长,二十岁开张,六十岁打烊,也就四十年左右的时间,听说有人七十多岁还能搞批发,我觉得那肯定得是靠补药顶着,要不然就是sususuper猛男,六百年出一个,一千年出俩。四十年是一万四千天,按三天一次计,人一辈子能消费的性资源不过四千六百单位。如果不生孩子,也不谈爱情,结婚其实就是为了这四千六百次。“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细细分析起来这事其实并不怎么浪漫,白首偕老,终生相伴,不过是四千六百次活塞运动的另一种说法。为了使问题更好理解,我们对结婚的成本进行实证分析:

一、结婚的直接成本。北京人结婚时,前来道贺的小伙子会这么唱:“结婚了吧,傻冒了吧,一个人挣钱两个人花……”可见结婚要付出百分之五十的收入,即使离婚也要按这个标准来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莫迪利阿尼的生命周期假说,消费取决于人一生的收入,我们假设一个人月收入一千元,工作四十年的总收入是四十八万。四十八万一半自己用,一半拿来跟老婆换那四千六百次,平均每次也就是五十二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