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与借钱

书向被认为是高雅的东西,钱有“铜臭”,书有的却是“书香”。凡物臭便有几分丑,香即是美与善。根据“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我们把钱藏在外人看不见的阴暗角落里,书则放在家中显山露水的地方。谁都不愿被目为逐臭之夫,所以向人借钱,我们先自气短,不免期期艾艾,口涩舌钝,对方亦面有难色,“王顾左右而言他”;如若是借书,我们便自觉堂皇正大,一概地理直气壮,书主则多半慷慨大方,而且往往不惜露“富”,将你未必知其所有的书主动借给你看。

从较为实际的方面说,借钱与借书的这点不同,想是因为钱是物质性的,宜于独占,书与他物不同,沾着精神的边,宜于分享,所谓“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是也。巴尔扎克笔下的老葛朗台可以每日数着白花花的银钱自家闷头欢喜,甚至无需女儿赞一词,我们读一本好书固然也可自得其乐,却更巴望别人也道其好,仿佛那样一来自家的阅读快感便得了某种延续。所以即使再富有,没有几个人情愿借钱给人家花,而如果我们有几册别人想看而手头没有的书,情况就大大不同。

虽然如此,借书与人时的大方后面未始就没有一点“隐忧”,有的时候,对于有的借书对象,那担心甚至比借钱还多了几分:借钱牵涉的只是还不还,何时还的问题,只要还了,只要数目还是那么些,是不是原来的那几张票子倒无关紧要,反正它不过是充当“等价交换物”的。借书则除了对方据为己有或逾期不还之外,我们还要求还来的是原来的“那一本”。很少有几位书主没有碰上个把个喜读书而外兼喜“吃书”的朋友(公共图书馆因为是抽象的书主,借者中更不乏这样的“吃”书人),书籍一经其手,或卷角,或污损,或封面封底荡然无存,总之是面目全非,你竟至要怀疑他们的读书法是“寝皮食肉”式的。有个熟人借过我一本《契诃夫小说选》,还来时书的大半都留下重重压痕,合也合不拢,想是晚上“卧读”读到身子底下去了。此外封面上又留下一大摊墨迹,恰在作者像的前襟上,倒像契诃夫吃饭忘了系餐巾,挂下老大一搭幌子。我知道还来的只能是我的书,但千真万确不是“那一本”了——只好说是它的尸首。

或许是对书尚算爱惜的缘故,我的借书史上好像并无“吃书”的劣迹,只是我得坦承,我也并不能让书主全然放心,像许多人一样,我虽然绝无将他人之书据为己有的意思,有时却不免误了书的归期,以至于在几个书籍往来颇多而又极熟的朋友中间成了话柄。每当我在书橱前流连徜徉,他们便大起惶恐,而每当他们有书想不起借给谁了,十有八九先要将我列为怀疑对象,更有富于进攻性的,未及我露出借书之意,便即大张挞伐,历数某书某书尚归未还——居然还敢言借?

不过即在这时候仍可看出借书与借钱的不同。在借主一方,催人还钱只可远兜远转旁敲侧击,大家都要个面子,直奔主题多少像是上门逼债;催还书籍则大略都是开门见山,不妨直来直去。在欠债的一方,如是钱,往往如芒在身,羞愧难当;若是书,在心理上就压根不像是欠人什么,往往是言者汹汹而听者藐藐。而且虽则你已有五六本书未还,书主一通埋怨恐吓之后,还是照前一般把书借给你了,试想几次借钱不还,你还敢老着脸再次开口,还有谁敢再借钱给你吗?当然我想我在这上头还是改过自新的好,毕竟借书与借钱在有一点上是一样的:好借好还,再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