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

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

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

为了伊莱恩

走出对与错的观念,

有一片田野,

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

——鲁米,十三世纪

1952年秋

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那好,一个故事。听着,你俩好好听,别打断我。

从前那个时候,魔王、精灵和巨人还在大地上来来往往,有个名叫巴巴·阿尤布的农夫,和家人一起,住在一个小村子里,那村子叫马伊丹·萨卜兹。巴巴·阿尤布要养活一大家子,所以没日没夜地辛勤劳作,每天从日出开始,一直忙活到日落,犁田,翻土,照料他那几棵瘦弱的开心果树,弓着腰,屈着背,样子就像他整天挥动的那把大镰刀。他两手长满了老茧,还常常流血,每天晚上,头一挨上枕头,他就昏昏睡去。

我得说,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这样。马伊丹·萨卜兹的所有村民都过着苦日子。往北走,在山谷里,有些村庄要幸运一些,它们有果树,有鲜花,有清爽的空气,还有小溪,流着凉凉的、干干净净的水。马伊丹·萨卜兹的意思是碧野绿田,却是个荒凉的地方,一点也没有它的名字带给人的那种诗情画意。它位于一块地势浅平、浮土覆盖的旷野上,紧邻着连绵的山脉。风是热的,吹起尘土,直入人眼。找水是每天例行的战斗,因为村里的井水总是见底,就连那些深井也不例外。是的,是有条河,可村民们得长途跋涉,走上半天,才能走到河边,即使这样,河水也是一年到头,浑浊不堪。现在,经过了十年的大旱,河水也变浅了。咱们这么说吧,马伊丹·萨卜兹的人们要付出双份的辛苦,才能讨得半份的生活。

尽管如此,巴巴·阿尤布仍然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一个家,他把家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爱他妻子,从来不抬高声音对她说话,更不用说把手抬高了。他重视妻子的意见,有她的陪伴,他真心觉得快乐。说起孩子,他也很有福气,就像一只手有五根指头,他也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每一个他都当成掌上明珠。女儿们恭顺,温良,既有好品性,也有好名声。对儿子,他教给他们诚实、勇敢、友善,以及努力工作,从不抱怨的重要性。他们像好儿子都会做的那样,听父亲的话,也帮他种庄稼。

虽说这五个孩子巴巴·阿尤布都爱,可到底有一个是他心里最喜欢的,那就是三岁的老幺卡伊斯。这小男孩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睛,不管见到谁,都会用响亮的笑声把人家迷住。他也是那种生龙活虎的娃子,总是弄得别人筋疲力尽。他一学会走路,就高高兴兴地走个没完,只要醒着,就整天不停,可让人着急的是,后来他夜里睡着觉也走。梦游的时候,他会走出家里的土坯屋,远远地走进月夜里去。父母自然觉得担心。万一他掉到井里怎么办?走丢了怎么办?最糟的是被夜里潜伏在旷野上的野兽叼走。他们用了许多方子,可没一个管用。最后,巴巴·阿尤布发现,最好的办法往往也是最简单的:他从家里一只山羊的脖子上,解下一个小铃铛,把它系到卡伊斯的脖子上。这样一来,要是卡伊斯半夜起来,铃铛一响,就会把别人弄醒。过了一段时间,梦游停止了,可是卡伊斯喜欢上了铃铛,再也不肯和它分开。于是,尽管铃铛已经没有了原先的用处,却还是系在这娃娃的脖子上。当巴巴·阿尤布干完一天漫长的农活,回到家中,卡伊斯便从屋里跑出来,一头撞进他父亲怀里,那铃铛也随着他的小步子,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巴巴·阿尤布把他举起来,抱他进屋,卡伊斯专注地看着父亲洗手洗脸,吃晚饭的时候,他也要坐在巴巴·阿尤布的身边。等到大伙都吃完了,巴巴·阿尤布便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全家老小,憧憬着有朝一日,孩子们全都成了家,再生一堆娃儿给他,那会儿他就有了更大的一家子,得意洋洋地做起了老太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