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回家(第4/4页)

夜色很美,街上很安静。比起广州喧嚣的夜晚,晚上十一点的杭州已经显得有些冷清,连街上的车也很稀少,让人感觉十分舒服。一开始,我们隔着三十厘米的距离并排走着,走了几分钟后,我拉住了她的手。

虽然是夏天的夜晚,天气十分闷热,她的手,却是冰凉的。

她低头说:“小鱼先生,你的手老是爱出汗。”

我说:“圣美,有人跟我说过,两个人,在结婚前最好出去旅游一次,那样才能确定双方是否能白首终老,这样做,最低限度上可以让双方在婚后靠忍耐和认命来维持婚姻。”

圣美说:“真是消极的说法。如果婚姻要靠忍耐和认命来维持,那两个人还有在一起的必要吗?”

她看着我:“为什么下了飞机后你就直接叫我名字了?小鱼先生,你一共叫了我三十七次,都是叫我的名字。”

我说:“你要是不高兴的话,我还是叫你圣美小姐。”

她说:“不是的。我喜欢你叫我名字,打心眼儿里喜欢。”

我跟她说:“今天我们的预演好像失败了,晨曦似乎发现了什么。女人真是太可怕了,我怎么想都想不到原因。圣美,你说她怎么做到的?”

圣美笑眯眯地说:“真是对不起,原因很简单的嘛。”

我好奇地问:“是什么原因?”

她笑了又笑,说:“因为小鱼先生手臂上有奇怪的伤口。”

我抬手一看,果然有三四处,而且伤口的痕迹很明显,一看就是被咬的。

我颓然道:“那该怎么办?”

她倒是笑得很开心:“换长袖衣服好了。小鱼先生,下次我会小心一点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肩膀,说:“怪不得邓杰后来看我的眼神也变了。唉,我肯定被他们笑死了。”

圣美越笑越得意,说:“晨曦姐姐很了不起哦,邓杰已经达到了做丈夫的最高境界,完全听从晨曦姐姐的命令,不知道她是怎么训练的。”

我听了很不舒服,就说:“那个……你的爸爸有没有达到最高境界?”

她敲了我一下:“不要在背后议论长辈!”

回到酒店后,她自己回房睡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喝酒,便从冰箱里取出几瓶啤酒,盘腿坐在床上慢慢喝着。

我父母的家,在一个山村里,从杭州出发的话,坐五个多小时的车就可以到达。

山村很偏僻,偏僻得异常美丽,可以说是整个江南大地唯一剩下的世外桃源。

我很羡慕我的父母,他们可以一直生活在不受污染的环境里。

我十二岁开始就到城市里读书,只有过年过节才会回去。山村对我来说,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我总是有个想法,某一天我累了、厌倦了,就一个人悄悄回去,守住祖上留下来的祖屋。那座祖屋,最开始建造于嘉庆年间,一位祖先曾经在江西做过知府,后来告老还乡,就在乡间修了那座房子。

祖屋历经百年风雨,其间修葺过几次,值得庆幸的是,一直没被当权者“关怀”过,直到现在我的父母依然住在那里,并且以后会把屋子交给我。

回到山村,可以听山涧淙淙流过,看漫山红叶飘落,让世界忘记我的存在。

骨子里,我和明灿是一样的人。

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前,我曾经跟父母提起过,说我想回家种地,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学习祖先留下来的文章制艺。他们没有反对,只是要求我在外面待上几年,找到一个真正愿意回山村的老婆再回去。

也许是近乡情怯的缘故,我喝着酒,点起一支烟,久久不能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