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5页)

折腾了差不多一整夜,我们照样要在天刚亮就赶到地里开始又一天的劳作。而且,就算前一晚完全没能休息,第二天摘的棉花重量也不允许少,锄草速度也不允许慢下来。鞭子依然无情地抽打着我们,逼迫着每一个奴隶都使出浑身的干劲,就好像昨晚睡了个好觉、今天特别精力充沛一样。更可怕的是,每次彻夜的“狂欢”之后,埃普斯老爷的脾气会更加暴躁,哪怕揪到一点点错,也会狠狠地抽上一顿。

我为这个暴戾而无情的人干了十年活,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那十年里,我的辛勤劳作为他积累了多少财富啊!整整十年,我在他面前始终俯首帖耳,以一个奴隶的身份服侍着他。而我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唯有莫名的谩骂和鞭打。

如今,我站在生我养我的北方自由之土上,埃普斯已鞭长莫及了。我要感谢上帝,让我恢复了自由,让我能重新抬起头来,让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诉说那段悲惨经历。我并不想刻意地丑化他们,我只想坦诚地说出真实经历。提到埃普斯,我必须公正地说一句:他是一个内心毫无半点仁慈或公平可言的粗鄙小人。他不光没有教养,而且脾气粗暴、贪得无厌。当地人都知道他这种脾性,都知道他会把奴隶逼疯,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奴隶克星”;他知道别人都这么说他,但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这是别人在夸赞他有能力驾驭奴隶,常常夸夸其谈,就像骑士炫耀自己驯服了烈马一样骄傲。他从来不把黑人当成“人”来看待,真是辜负了造物主赐予他的心智;在他眼里,黑人就是他的“私人动产”,跟骡子或猎狗这种牲畜没什么区别,只是贵了一点而已。后来,当无可辩驳的证据摆在他面前,向他证明我是一个自由人,一个跟他一样生而自由的人;当我在离开的那天告诉他,我也有妻儿,就像他的家人一样宝贵的妻儿;他唯一的反应是咆哮和恶狠狠的毒誓,他咒骂把我从他身边夺走的法律,咒骂那个帮我送信的人,发誓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捅死。他唯一能想到的是自己的损失,甚至骂我不该是生而自由的人。只要能赚到钱,他可以无动于衷地眼睁睁看着他的奴隶被割掉舌头,或是被烧成灰烬,或是被恶狗撕成碎片。埃普斯就是这样一个冷血、残暴、毫无情义可言的人。

贝夫河畔唯有一个人的名声比埃普斯更糟糕,那就是我之前曾提到过只用女奴的吉姆·伯恩斯。那个种植园的女奴都被鞭打折磨得半死不活,连最基本的日常劳作都没办法完成。伯恩斯也一直对他自己的残暴引以为豪,是方圆几百里内公认的恶霸,比埃普斯还可恨。伯恩斯是一个本性残暴的人,毫无怜悯之心;也是一个极其愚蠢的人,像他这样把奴隶都打得干不了活,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的种植园待了两年,期间积累了颇为可观的财富。于是,他在1845年圣诞节后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之后就一直住在那里。他搬过去的时候带了九个奴隶,除了我和后来去世的苏珊之外,其他人可能现在仍然还在那里帮他干活。后来的八年里,他一直没有再买别的奴隶;所以,在那八年里,跟我同吃同住的一直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希。除了爱德华出生后就一直是埃普斯的奴隶之外,其他人都是他在帮阿奇·B·威廉姆斯做工头的时候买的。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位于雷德河岸边,在亚历山德里亚附近。

亚伯拉罕特别高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他出生在田纳西州,当时已经六十岁了。二十年前,一个奴隶贩子买下了他,把他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州,随后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布福德。他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经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不仅侵蚀了他的筋骨,也消磨了他的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