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时有忌之一/时机不同大不同 (第2/2页)

◎ 忌打扰人家办事

除非你跟对方约好午餐,或知道对方是非两点不睡的“夜猫子”,否则在中午十一点半和晚上十点以后,都最好别打电话。

否则,他不是在办公室急着办事,就是在床上急着办事。

你能这么杀风景吗?

几乎每个人肚子一饿,脾气就坏!这是动物的天性,饿了!就得找吃的,就得猎杀。

猎杀的人(或动物)当然带“杀气”。

还有的公司附设餐厅,大家抢饭吃,为了不碰上“盘底朝天”的窘况,好多人早早就往餐厅去了。即使碍于规定,人不去,心也去了。

这时候你找他,效果能好吗?

最近才有心理学的统计出来:

法官中午吃饱饭之后,判决比较有利于被告。说句笑话:搞不好,吃饱之后判的无期徒刑,换成饭前就变成枪毙了!

你能不多忍两个钟头,非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找“枪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