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成事而说之三/你有没有签过投名状

你看过陈可辛导的《投名状》吗?

李连杰、刘德华和金城武,为了结生死盟约,一起去杀了三个无辜的人。杀之前还对那些冤死鬼道歉:“对不起啊!记住我这张脸,下辈子投胎找我报仇。”

天哪!你们结盟,关那三个路人什么事?你们签状子,就找纸笔来签好了,为什么去杀人,又杀完全无辜的善良百姓?

◎ 忌纳投名状

“投名状”在江湖黑道早有了。不信你翻翻古典名著《水浒传》。

林冲投奔梁山泊,大家信不过他,要他纳“投名状”,林冲要去找笔。朱贵说:“你错啦!不是写状子,是你得下山杀个人,再提着头来。”

接着林冲就下山,等在路边,还直怕没人经过、没得杀,终于等到个“倒霉鬼”,砍下头带回给宋江等人看,大家就乐了。

“投名状”,简单一句话:就是大家成为杀人的共犯。你、我、他,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干了伤天害理的事。你、我、他,彼此抓着小辫子,绑在一块,有一天出了事,谁也跑不掉。

别以为“投名状”是黑道的玩意儿,其实在今天的世界,处处有投名状。

就像投奔梁山泊的林冲,你愈是新来乍到,愈可能被要求:“纳上让我们信得过的投名状!”

◎ 小心自然地成为共犯

今天你警校毕业,分配进个警局,明天你同事发给每人一个信封,办公事里的人都接了,你当然也接过来,打开信封吓一跳:“这么多钱?是津贴吗?我才到任,也有?”

你正疑惑,同事摆摆手:“拿着!每个月都有你的。”

再过些时,同事告诉你去哪些地方打个转,到了就知道了,少问!有问题回来再说。

于是你一路巡访、一路“收件”,直到有一天又来个菜鸟,你就再把这差事交下去。

这就是“投名状”!出了事,你跑得掉吗?没人拿枪抵着你,是你自己去收的。

◎ 忌一陷再陷

再举个例子,今天你做某某官、某某员,有一天同事请客,你去了。

一大桌,全是同事,老张老王老李老孙,还有个不认识的,大家开怀畅饮,由那不认识的埋单;再去下一摊,除了美酒,还有美女。所幸是走后门,房间十分隐蔽,随你们乐。实在开心,借着酒意,还有再下一摊,个别带出场。

这也是“投名状”!

你知道当你跟去喝花酒,你那票同事有多开心吗?如果你还带出场了,他们就更放心了。

所有在场的人、所有的小姐、那个陌生人,都是人证。搞不好还有人借着打手机、拍了照,甚至出场的小姐留了“物证”。

你还能跑得掉吗?

◎ 当大家都指鹿为马

连文化圈都有投名状:

你是鉴赏名家,同行邀你去看看宝贝。

嗬!真不少,看来全是真的,其实全是假的。

你看出有假,刚要说,四周人却喊:“真东西!好东西!”跟着纷纷在鉴藏书上签字,递到你面前,你签还是不签?

你刚正不阿,说你不确定,不能签。

没过几天,又有鉴宝的聚会,搞不好还是某拍卖公司的鉴定大会,你认识的那批专家都受邀,据说有惊人的“出场费”,偏偏漏了你。

更麻烦的是业界开始传,你鉴定力有问题。一次两次三次都没你的份儿,事实也证明你过气了。而且就算有人拿了东西找鉴定,也不找你,只因为听说你不够专业,而且眼睛“奇苛”,真的都会被你说成假的。

终于有一天,他们又邀请你去了。你也以大家的意见为意见,乖乖地签了名,拿了出场费。

多好啊!从此你们成为哥们儿,大家信得过你,有好吃的绝对忘不了你。

因为,你签了“投名状”。

◎ 忌永远黑白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