Ⅶ. 侵扰:战斗开始(第2/7页)

“恶魔活动有三个分明的阶段,”埃德揭露说,“侵扰、压迫和附体。在有些罕见的案例中,还有会有第四个阶段,即死亡,或者死亡取代附体成为第三个阶段。如果没人来阻止幽灵,骚扰活动在没有干涉的情况下持续发生,那么事情就会按照1—2—3阶段的顺序依次推进。”

“在侵扰阶段,恶魔的目的是制造恐惧,同时也促使人们产生负面的心灵能量,这就会导致人类意志被击垮。福斯特一家的孩子们经历的就是第一阶段——侵扰,泽尔纳先生也是。安娜贝尔娃娃一案也可以归类于侵扰阶段。不过这些案子本不必发生。因为在以上案件中,若不是当事人给了幽灵进入其生活的某种‘许可’,那些恶魔现象应该都不会出现。一定是他们为那类现象敞开了大门才会如此。”埃德强调说。

因此,从日常角度来说,恶魔幽灵无法随心所欲地支配人类。反倒是人类可以通过他们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为这些未知的访客敞开大门,是否要踏上黑暗之路。埃德还补充说:“恶魔这种幽灵,人类根本没必要去了解。特别要提的是,这是个‘需要’还是‘想要’的问题。鬼魂需要与人沟通,诉说自己的烦恼,或者化为幻影向活着的人传递后者可能有必要知道的一些信息。恶魔幽灵则不同:它们的存在是因为人们想与它们接触,或者通过自由意志邀请它们来的,但其实人们根本不必这样做。在这方面有两条法则:一条是吸引力法则,一条是邀请法则。”

“吸引力法则的前提是,”埃德解释道,“物以类聚。你的行为态度积极阳光,就会吸引正面的事物,反之则会吸引负面的事物。因此,情绪消极的人,或者公然行违反自然法则之事的人就会招来魔鬼的注意,把消极的幽灵吸引到身边。可以这样说,这是因为二者都在同一个频率上。安娜贝尔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那两个女孩天真无辜,对娃娃有一种反常的依恋,恶魔正是注意到了她们缺乏良好判断力的能力缺陷。当幽灵进入她们的房子之后,就开始想方设法让她们请灵媒来,这样就可以借机使她们相信它的谎言。简而言之,这两个女孩儿给了‘安娜贝尔’进入她们生活的权利。要是我们没有介入,那个叫卡尔的年轻人最后的结局一定不是丢了性命,就是被害得很惨,那两个女孩也极有可能会被恶魔附体。”

“吸引力法则还包含一条定律,”罗琳补充,“恶魔可能会被人的行为吸引过去。举个典型的例子,若是有人欺辱好人,行为很过分,或者故意作恶,那就代表着恶魔的胜利,这种行为也是吸引负面幽灵的信号。当一个人通过做出残忍丑恶的行为来获取满足感的时候,他的气场就会改变,从而导致他的光环要比普通人的光环颜色深。就好像鲨鱼闻见血味一样,感知到光环的这种变化,负面的幽灵就会被吸引过来。”

当一个人一时失控或者动摇的时候,也会产生对负面幽灵的吸引力。埃德说:“如果你不能掌控自己,那么其他东西就会掌控你。仇恨、愤怒、绝望、痛苦、醉酒以及因为感觉自己毫无价值想要自杀,这些状态都会在瞬间吸引恶魔到来。恶魔的到来对人类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它们来只是为了加速你的毁灭。简而言之,恶魔容易被与健康积极向上相反的行为或状态所吸引。”

“而邀请法则,”埃德继续解释,“那就是所求即所得的意思。一个人可以通过仪式或某种虔诚的沟通渠道有意地召唤恶魔。这是一种开放而自愿的姿态,而且还往往涉及仪式魔法、咒语、降灵会、灵应盘的使用或秘密的异教仪式,在这种仪式上一个人会自愿邀请恶魔出现在他面前。举行这种仪式往往是踏上不归路的第一步。施巫术也许不过是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做的私事,或许像最近流行的一样,越来越多的撒但崇拜者中的一个在公共场合举行仪式,或者由黑女巫在主张使用黑魔法的大聚会上公然施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