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特殊虫案:《命丧赌场》

案件提供者:韩飞

性别:男

年龄:37岁

任职单位:南明市公安局法医中心首席鉴证法医

1998年10月20日,上午10点整,韩飞赶往南明市西城区崖平镇南盘山路路边。有人报案声称,自己在山坡下发现了一个黑色编织袋,袋内装有碎尸块!韩飞分析后发现,案发现场距离崖平镇有3.5公里,山高坡陡,离坡底约有50米,坡上长满了杂草和矮树林。一到秋天,草叶开始枯黄。远远望去,有些不知名的小花尽展容姿,在秋风中摇曳,点缀于黄绿之中。而其中还藏着蛐蛐、蝈蝈等小虫的叫声,时近时远,长短相接,形成昆虫乐曲。

黑色编织袋内有两条人的小腿连着两脚和两只胳膊连着两只手,总共为四块。韩飞立刻把案子定性为一起碎尸移尸大案!他想着心里还有点小激动,因为很久没碰上这种复杂的案子了。

“其他尸块也应该不远了。”韩飞以法医的专业知识做出了分析,在案发现场下了第一道命令,“大家都下去仔细看看,争取找到多余的尸块。”实际上,现场勘查即从寻找到其他尸块开始了。他们知道,碎尸块在坡下,也肯定是从路上扔下去的,不会留下足迹之类的痕迹。因此,勘查只能去寻找尸块及其包装与捆绷带等物证。

韩飞联合三名刑侦人员(包括技术分析员)及四名派出所的民警,分成三个小组,相距10米左右,横排散开,顺着山坡往下搜寻。五六分钟之后,下去了三四十米,其中一个警员便大声喊了起来:“这儿有发现!”

其他人也立刻围了过去,结果这又是一个编织袋,看上去和第一次发现的不一样,比之前那个大一些。韩飞定了定神,对技术分析员说道:“先固定下,然后咱们打开看看。”固定下是业内的行话,也就是让技术分析员对物证拍照,以及将原始位置和情况拍下来。

一个年纪较大的技术分析员仔细地将捆扎口袋的绳子解开,并将全过程录了像。展现在袋子内的是人的尸体躯干,连着两截大腿,没有头颅。

韩飞初步望了一眼,低着脑袋说道:“看来,咱们还要找到一个头才行。你们四个先把它抬上去,别的人继续往下搜!”

一行人又小心翼翼地来到沟底,在两块大石间又发现了一个编织袋,从破洞中也已看到里边是个头颅。至此,所有碎尸块都已经找齐了。

碎尸块的检验鉴定是在韩飞的主持下进行的。

按照发现的顺序,首先打开了第一袋。两上肢自肩关节断离,创面基本平滑整齐,创缘锐利,肱骨头骨膜有切划痕迹。两小腿自膝关节断离,创面特征与上肢断面相同。第二袋有数处不整齐的破裂口,破口内不断地有蝇蛆滚落。

蝇蛆被分装在两个玻璃器皿内,其中一个器皿内装着百分之七十五的酒精。打开编织袋,尸体躯干颈部自第四、五颈椎体间断离,创面创缘基本平整,椎体上可见有切划痕;颈前创缘下皮肤未见明显的勒痕迹。尸段的两肩、两膝断面特征及部位与上肢、小腿的断面一致。躯干的胸腹及背部多处刺创,其中左胸上部一处创伤及右心房,导致心房壁破裂,血液滞留在纵膈、心包及腹腔内。

韩飞知道,这是一处绝对致命伤。第三袋内,除了一个人头之外,还有一件衬衣,一条男性内裤,鞋袜各一双,但没发现现场存在别的物证。死者头颅到颈部喉结下及第四、五颈椎间断离。头发有染发迹象,头皮和后脑没明显外伤;牙齿磨损严重,左下第一和第二牙齿有龋齿和异物,两眼为青紫色。

韩飞经过详细尸检之后,得出了鉴定结果:三袋尸块经过拼接为同一具男尸,身长173厘米,年龄50岁上下,被人用匕首类刺器刺入上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分尸工具为砍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