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鬼来花园(第5/6页)

死者是本地人,名叫郭言,31岁,其妻姚满月,28岁,他们已经结婚四年,无子女。郭言不太像其他山里人那样安分,前几年他买了两头驴贩卖山货,赚了几个钱,但受不起辛苦,又把驴卖了,在村里开了个小卖部,卖日杂生活用品。

闲暇时,年轻人爱聚在他这里吃喝打牌,郭言也不反感。大家都认为他人缘很好,好交友,讲义气。卖东西时,他也不跟人计较,有钱就给,没钱就先欠着。时间长了忘了不还,他也不追债。小卖部其实赚不了几个钱,郭言则满足于清闲自在。

按照其妻姚满月的说法,郭言是6月1日离开,到县城进货,结果一直没有回来。

韩飞初步为死者做了个尸检,结果表明,郭言死于颅脑损伤,被人用棍棒打击头部所致。尸体已经腐烂,脑袋上有许多蝇蛆聚集,死了一周左右,与姚满月说的时间基本一致。

当时的专案组经过两天摸底发现:常去小卖部的人中,有一个叫常淑红的女青年,19岁左右,好吃好玩,没事就到小卖部聊天,向郭言要吃要喝,人称“二百五”。郭言也在她那里吃了不少豆腐,有时她还陪郭一起去购物。

常淑红其实有一个男朋友,也是本村的人,名叫宋立东,24岁,五大三粗,因上山摔断了腿变成轻度残疾,走路有点瘸,跟人合伙包了后山的一片坡地,引进新种大枣。村子里对郭和常的关系,风言风语,议论纷纷。宋立东气不打一处来,他和常的关系时好时坏。姚满月也为此头疼不已,跟郭言打过架。

经过初步调查,专案组认为,郭言的死有两种可能:第一,谋财害命。凶手趁着他去城里买东西时,在路上劫持。第二,情杀。从群众反映来看,郭和常的关系很不正常,常的男友肯定很敏感,有可能动了杀机。专案组更倾向后面一种可能。但是,6月2日,常与宋生活在一起,常与郭关系不错,不可能伙同宋一起杀害郭言。只有6月1日,宋下午没去干活,有作案机会。受害人的死亡时间到底是哪一天呢?

韩飞带着蝇蛆,回到了法医中心的昆虫实验室。在检查时,韩飞发现幼虫刚好发育到2龄期,它的形态特征还不是很明显,要到6月7日才发育到3龄期。这是一种很少见的蝇类幼虫,属于丽蝇科,阿丽蝇属。蛹前期需要9天时间。今天是6月10号,恰好是3龄期的第三天了。按此推算,死亡时间应该在6月2日下午到3日上午。

专案组最终决定以死亡时间为突破口,这样一来,如果有人确实在6月2日见过郭言,就与推算的死亡时间一致。而姚满月说他6月1日外出后失踪了就是假话,姚满月则是重大嫌疑人。从犯罪动机看,能够成立。第一,郭与常关系很复杂,是女人最敏感的问题。第二,郭在生活中比较懒散,经营无道,招惹是非,夫妻不和。第三,时间上有条件作案。从现场勘查的结果看,没有挣扎、搏斗的痕迹,头部伤很重,但现场血迹很少,因此,推断是移尸现场。

移尸

韩飞推测,第一案发现场可能在死者的家中,因为姚满月作案比较方便。但有一个不利因素,就是一个女人怎么能将一个成年男子杀害并成功转移尸体到5公里外?如果是她作案,有一个同伙会更加方便。经调查,村中有几个人在6月2日见过郭言,这间接证明了姚满月在撒谎。刑侦人员决定对她进行侦查。在侦查过程中,除对她使用常规手段外,还特别注意同谋、合伙人的线索。

6月11日,案子有了重大突破:经密查,在姚满月家中卧室内发现了血迹,并在空房内发现一个大号擀面杖,擀面杖上有少量擦蹭血迹。经过韩飞技术鉴定分析后,确定与死者血型相同。于是,专案组将姚满月拘留审查。群众反映,被害人郭言的兄弟郭亮与姚满月关系不正常,二人往来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