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办王简妮努力抹杀的(第2/5页)



“啊,对的,我想起来了,你是美国人。”克利斯朵夫还留着青春期痤疮疤痕的脸上浮出了一个讥讽的笑,“我们都听说了。你Was中国人。”

“你听说过,或者读过罗曼罗兰的著作吗?这位先生在说他英文名字的出典,很有文化渊源。”简妮避开他的锋芒,对Tim解释他们刚刚用中文说的话。

Tim摇摇头,笑着解嘲说:“我只是一个乏味的商人,知之甚少。”

简妮也笑着摇头:“我是一个经济系刚毕业的学生,知之更少。克利斯朵夫,你赢了。”

看到克利斯朵夫脸上扑了个空的样子,简妮感到一阵快意。她知道为什么劳拉和同事不能很好相处了,她也无法与满脸无产阶级意气的克利斯朵夫相处,他最耿耿于怀的,就是甄别你到底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他看上去最仇恨的,就是简妮和劳拉含混的身份。但简妮觉得,要是给他一个如简妮或者劳拉那样的机会,他也未必不会变得象她们一样,简妮觉得他心里横竖不舒服的,其实是妒忌。

她冲克利斯朵夫微微一笑,表示自己心知肚明。她看到他的脸涨红起来,他到底也是聪明的,懂得她微笑的意思,而且恼了。

看着他有点紫涨的脸色,简妮后悔了,她并不想惹恼同事,不想步劳拉的后尘,象克利斯朵夫这样的人,这种嫉妒和憎恨,对简妮来说,是与生俱来的,一向她都在父母的教导下,不去理睬。她有点奇怪,自己为什么偏偏现在就不能忍耐了。还当着Tim的面。

于是,她笑着对Tim说: "克利斯朵夫的英文,是很好的英国英文啊,皇后英文的,在上海,学这样的英文,比学美国口音要更地道"。她让克利斯朵夫听见,却并不看他,也不对他直接说。但她能感到,他的心悻悻然地欢喜起来。此时,她转过头去,满面笑容地看他,看到了他在满脸不以为然里闪闪发光的舒服。她拿出象光线那样真挚的神色,说: "真的"。但她心里,鄙夷他流露的不以为然和舒服,她只是不动声色,满脸含笑,就象爸爸妈妈在新疆对付山东校长那样。不过,简妮恨自己仍旧不能痛快地做人。

“是的,他的英文很有教养。不过,他听不懂上海方言。”Tim说。

简妮看到克利斯朵夫的脸“腾”地红了。她很熟悉他那后脑勺异常平坦的结实,在新疆,那些家里是山东人的同学,都有这样的脑袋。她想,他就是一个外地人,那种在大学里具有竞争力的外地学生,也许还是学生党员之类的,毕业就留在上海工作了。一般北方人,说英文的时候免不了有生硬的口音,但他真的没有什么口音,简妮想,他也算是在英文上用了大功的人。她来办公室的时候,劳拉就是不为他们互相介绍,又在她们俩进房间的时候重重关上门,简妮猜想,劳拉和他是交恶了的。甚至,劳拉的被炒鱿鱼,与善于挑衅的克利斯朵夫也会有关系。在国际市场营销学里,多次明确过,与当地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是第一要素,甚至比商品的本身更重要。在格林教授的书里,那时的买办的价值,首先便是“沟通东西的桥梁。”简妮希望与中国人保持良好的关系,但并不希望成为“东西的桥梁”这样居于中间的,功能性的人物,她希望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美国商人,一个文化上,职业上,观念上彻头彻尾的香蕉人。

“外地人是一时很难听懂上海话。”简妮说。她知道自己可能会再次惹恼脑袋象一个新鲜土豆的中方秘书,范妮当时就是这样挑剔别人的上海话,她将人分成有资格说上海话和没资格说上海话的两种,没资格的,永远是“大兴货色。”但她忍不住,她不想让他太快活了。

“是的。”许宏在一边点头同意,“上海话与普通话的距离,差不多等于是英文与俄文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