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2/20页)

我把这个强加给我、强加给我们的基本条件称为礼貌。

毋庸置疑,我给您写信也遵循了这个约束一切的指示。唯一的限制——这也是一个风格问题——在于,一个作家越是以其本真状态抗拒保持礼貌的最高指示,他就越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书写的东西就越真实。

我相信这将出现一种紧张关系。无论是神学家、作家、政治家或者教师等等,都会面临这种紧张关系。因为一方面是人们对你的合理期待,一方面是你对这种期待的超越或者颠覆。我读到这么一句话:世人不会适应我们,我们应该适应世人。我的一生都在忍受和满足要求我们适应世人的诫令。我周围的世界总是根据我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他们对我的期待对我进行评判。现在我们把话题限制在与女人交往的范围:我是一个情色机会主义者。我总是努力把事情做好。即便对自己不好也要对女人好。我也很清楚,这种事情做得说不得,否则就身败名裂。

您获悉此事,为此受到伤害。但是请让我再一次运用必须适应世人的诫令,而且用到您和我身上。

我初次见到您就无以自拔。我如何跨越社交的深渊来接近您?我不得不引人注意,犯点小错误,引起您的注意。我对您一无所知,除了我所看到的。这服装,意大利风格,这悬挂在饱满耳垂上的银色耳环熠熠生辉,这头发,还有这头发的颜色,这发型,这一点最为明显,这种力创独一无二的发色和发型的意志:被痛苦反梳的头发。还给丈夫的讲话提供了一句海德格尔的名言。还是一个神学家。我怎么引起她的注意?

当时我想立刻以不可能适应其他任何人的方式来适应您。不仅要曲意迎合投其所好,而且要截然相反。没有计划。随意。看机遇。那个表演者不是我。而是一个变得狂放不羁的意志,它想引起您注意,想让您朝这边看。被感知,这是我当时的意愿。没有成功。所以写一封信!汹涌如潮的赞扬。我一向这么做。但是并不总是一开始就毫无保留,就无所顾忌,就走极端。人们可以称之为谎言,因为我想讨人喜欢或者惹人注意的时候对真理不感兴趣。这种事情来得很自然。总是这样。现在我依然任您发落。

如果我认为什么事情不妥,我接着就会发现自己不知道如何改正,所以我就同意我认为不妥的事情。我总有一种高度发达的悦人本能。我有取悦他人的癖好。我也许是我们时代最有悦人癖好的人。您知道,一种癖好可以造成什么结果。如果我公开承认我所说的、我所写的一切都源于我的悦人癖好,我的形象就完了。作为知识分子,作为作家。现在还发现,作为男人也完蛋了。

可以但事实上并未令我心安的是,我在知识分子中间不是特例。即便是那些用毁灭性批判来回应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其所作所为也是为了取悦他人(我的敌人在远处耀武扬威。我假装没看见)。如果人们相信我们想把什么事情变好,那是对我们的不公。现存的一切我们都觉得好。我们提供表示赞成或者反对的颂歌。而且我们每个人都被悦人癖好扭曲了人性。只是我不知道事情的先后顺序:是先有这癖好,还是人性扭曲让我们染上这一癖好。可能总是一个因素决定另外一个因素。一个日益严重的、决定一切的拟态。

譬如,如果伊莉丝在我打电话的时候走进房间,她会说出我在跟谁通话。她说,这能反映到口音上。跟一个萨克森人说话,我就带点萨克森口音,跟一个科隆人说话,就带点科隆口音。她还说,我的语言风格、我遣词造句的水准也在拷贝对方。说罢她就轻轻安抚我一下。她觉察出我的生命是多么贫乏。但她随后又安慰道:因为你是征服者的反面,所以你征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