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

此时此刻,我非常想念我的母亲,那个有些严厉却不乏智慧的妇人,我想如果她还在的话一切都会不同,可是现在都要结束了。当然,我还是很愿意告诉你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不过,在此之前我首先得告诉你有关劳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们是老乡,我上小学时就认识他。那时候所有同学都崇拜他。他骄傲自大,反应敏捷,身强力壮,爱开老师玩笑、搞恶作剧。而那时候的我干枯瘦小,胆子也小,因此他给我取个绰号叫“耗子”,所有同学都跟着叫,这让我很不舒服却又没有办法。

上中学时,我不愿和劳勃他们那一伙人在一起,我讨厌他们,他们一肚子坏心眼儿,总变着法子欺负我和其他孩子。劳勃上高一时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他。

如果不是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他,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想起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出人意料的是他已经不再是小时候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了,似乎变好了很多,只不过身形比小时候更高更胖了。当时我正面对一个难题,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经搬走,但我不想单独负担每月两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并不贫困,相反我的银行里有些存款,但我从不挥霍,只攒钱。从小母亲就教我:存点钱,积少成多,将来自己创业,而我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

母亲是个好人,在我十四岁时去世。我经常怀念母亲。

劳勃和我大谈小学时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坏,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谈吐文雅,衣服干净,样子说得过去。我告诉他我的处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后说,也许我们可以住一起试试,看看合不合得来。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

有一阵我们相处得不错。他喝酒,追女孩,偶尔不去上班,向我借点儿钱,但总是有借有还。

我们各有各的房间,并不经常讲话,我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听收音机和看书,他在起居室看电视。

夜里他通常不在。假如回来的话,也是很晚才回来。这种生活方式还可以,我想至少还可以维持几个月,但我并未打算一直这样下去。你知道虽然我们相处的还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内心总有一种不想与他同住的念头,我计划到租约期满假如还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认识了莉莎。

她是我做事那个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厅的女招待,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还有诱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儿吃午饭,只是为了见到她,直到两周之后,才开始和她约会,你知道,在感情上我是一个很保守的人,因为母亲曾经告诉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而你有前途,如果你不想未来被女孩子毁坏,就不要轻易地靠近她们。”母亲还说,总有一天,我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我就会知道。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不曾恋爱。

遇到莉莎,我心想:母亲是对的,因为我终于知道了,我遇到了我命中注定的女孩。

我们一道看电影,偶尔吃顿饭。我们常在公园散步,有时候手拉手地坐在湖边,看着鸭子在水中嬉戏,并不会花太多的钱,我很享受这种生活。

我每星期见莉莎一两次。我从没有去过她的公寓,因为我觉得时机还不成熟,所以我总是和她约好在某处见面,或者下班后去接她。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每当我去接莉莎时,他们都会对我微笑。

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小餐馆吃通心粉时,碰见劳勃在那儿喝酒。他走到我们的餐桌前,欣赏地看着莉莎,然后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来。他重新点了很多菜,到最后我们都没有吃完。

不得不承认劳勃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