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巴比特(第2/24页)

童年时期的辛克莱·刘易斯就是我们所说的“怪咖”。虽有热情,但他还是参与不到父亲和哥哥们玩的运动中来。他的一件幸事(也是不幸)就是不能表现得“正常”。他的人生和小说都在提醒着世人,他人如何看待和定义我们,会影响到我们日后成为什么样的人。在所有的记载中,他都是其丑无比。他的脸因长痘留下了痘疤,这困扰了他一辈子,而放射疗法让情况更加严重了。戈尔·维达尔[84]描述说,他有一种“滴水嘴兽”[85]式的丑陋,而海明威的第四任妻子玛丽毫无怜悯地将他的相貌比作“一块老了的肝,被七号子弹在二十码的距离端端射了几枪”。他高大且看似关节脱臼的身材给年轻作家约翰·赫西[86]留下的印象是,他是“一个瘦削的男人,身体各部位连接的方式跟大部分人都不大一样”。他笔下的人物看起来似乎也具有这种关节脱臼的特点。一种天生的躁动不安始终困扰着他,他不能安定下来,甚至不能安安静静地坐着或者得体地跟他人进行一次对话。丽贝卡·韦斯特[87]觉得他无休止的独白“很精彩,但是整整五个小时之后,我没法再将他当人类看了。我只能把他看作一股伟大的自然力量,就像北极光那样”。即使那些欣赏他的人,也会亲昵地把他叫作“怪人”。

看到以上种种,有人可能会推测,他会像许多同辈人一样,写一个孤独而饱受误解的年轻美国男子的悲伤故事,正如他的第一位作传者马克·肖莱尔(Mark Schorer)的说法,“月球生物小说”。但刘易斯并未囿于自身,他打算去发现美国。他的小说关注到了当时世人热议的问题,也触及了许多及至这个新世纪的开端都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东西:雷同从众(《大街》和《巴比特》),宗教信仰(《灵与欲》),女性权利(《安·维克斯》),法西斯主义(《不会发生在这里》),种族(《王孙梦》),以及医药科学(《阿罗史密斯》)。多数都颇有争议并引发无尽的讨论。《王孙梦》这部更受黑人欣赏的作品,还被指带有煽动性。

尽管刘易斯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小说家,但他在世的时候,这并没有使他免于被当作二流文人而遭受冷眼。在某种程度上,诺奖封住了他的命运,因为美国国内立刻出现了排山倒海的强烈反应。美国文学界将诺奖的这一选择看作是故意的戳刺:他讽刺地刻画了美国小城镇的样子,千篇一律、思维狭隘,完完全全地证实了欧洲人最恶意的偏见。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幸运得多,文学之路也走得更为顺利,但他们在评价对手时却并没有口下留情。海明威作为一个能用寥寥数语表达就绝不费心详述的人,用一句直截了当的话总结了当时甚嚣尘上的观点:“辛克莱·刘易斯一文不值。”

但如果说他时常被美国文学的万神殿晾在一边的话,这种贬抑也常常受到一句“然而”或“但是”的限定。与冷眼忽视相伴而来的,通常是反对这类忽视的、说明为何不能够忽视他的辩解。约翰·厄普代克[88]的兔子安斯特朗受乔治·巴比特的影响不止一点点,近至2002年,他还在《纽约客》上为理查德·林奇曼(Richard Lingeman)所著的传记写了一篇书评(这本书本身也半是受到这种忽视的启发),文章的开头他问道是否有写一部新传记的必要,而他最后只是问:“在上个世纪,有谁[89]和乔纳森·弗兰岑[90]那样——比众人更勇敢、更有条不紊地试图去满足如下要求——作为美国小说家,丢开唯我论和内向的自矜,拥抱这个力求多样与变化的国家本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