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序(第2/16页)

但也许我不同意拉明还有一个更个人的原因:我不敢想象,一个对我真正的家——一片没有国界且鲜有束缚的土地,一个我称作“想象共和国”的地方——态度漠然的地方,会让我感到自在。我把我的“想象共和国”当成纳博科夫[5]的“某种方式,某个地方”或者爱丽丝的后院,一个与真实世界平行的世界,居住者既不用护照也无需证件。唯一的入境条件就是一个开放的头脑、一份永不满足的求知欲和一种无法定义的逃离世俗的冲动。

早在我定居美国之前,我就已经入住到了它的小说、诗歌、音乐和电影里。我的第一次虚构美国之旅发生在七岁的时候,我在德黑兰的英语老师带着我读《绿野仙踪》。我们的主要教科书故事简单,讲的是美国的一对兄妹或姐弟,估计应该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这两个极其整洁、打扮精致的顽童的一个奇怪特点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的表情都是固定不变的微笑。我知道他们的名字(杰克和吉尔?迪克和简?),也知道他们姓什么(史密斯?琼斯?帕特里奇?),知道他们住哪里,每天的安排和在哪个学校上学。但所有这些琐碎而基本的细节我现在都忘了。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什么让我觉得想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这些微笑着的、打扮得完美得体的孩子。那本书我唯一记得的,也是唯一有点意思的,是它的封面:磨砂的手感,背景是墨绿色,两个孩子的形象放在显眼的位置。

每当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英语老师都会合上练习册,走进厨房,从厨房里拿出一杯樱桃冰冻果子露和一本磨旧了的《绿野仙踪》。每次她都只读几页,给我留着悬念,让我对下次见面迫不及待。有时她会跟我讲书里的故事,或者让我读一小段。我被孤儿多萝茜迷住了,她和她严肃而勤劳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地方,那里的景象平淡灰暗,唯一带给她快乐的同伴是她的狗,托托。当一场龙卷风把她和房子都卷起,把托托也卷进来,并让他们降落在一个名为奥芝的魔幻的地方时,她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跟世界上千百万的孩子一样,我迫不及待地跟着多萝茜和她越来越多的朋友去寻找强大的奥芝男巫,他是唯一能给稻草人头脑、给铁皮人心脏、给狮子勇气,并有可能让多萝茜回家的人。

如果那时我能明确地表达我对美国的第一印象的话,我可能会说,美国有个叫作堪萨斯的地方,人们在那里的龙卷风中心可以找到一个魔幻之国。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龙卷风”这个词,我可以坦白地说,《绿野仙踪》让我知道了它真实的和想象的意义。堪萨斯和奥马哈之后,很快就出现了一条叫密西西比的河和许多的城市、河流、森林、湖泊以及人们——《少女妙探》里整齐有序的城郊人家、《草原上的小木屋》里的边塞小镇、《飘》里经历暴风雨的种植园、《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肯塔基州农场,以及《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满是灰尘的湿热的南方街道——在这本书里,正义是一个四面楚歌的概念,正如不久后在德黑兰一样。后来,又加进了福克纳的密西西比[6],菲茨杰拉德的圣保罗[7],伊迪丝·华顿的纽约[8],然后是理查德·赖特和拉尔夫·埃里森的与前者非常不同的纽约[9],雷蒙德·钱德勒的洛杉矶[10],弗兰纳里·奥康纳、尤多拉·韦尔蒂和卡森·麦卡勒斯的南方城镇[11]。即便现在我都觉得,还有那么多的地理区域和小说中的地域留待我去发现。也许这是我不能同意拉明的主要原因:美国,在我心中与它的小说是不能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