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4页)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远远地微笑着。谁也不朝新娘子看,但当然她还是被观察着的。她也微带着笑容,而仿佛心不在焉似地,漫无目的四面望着。

大家招呼过了,就一同进去,先经过一番低声争论,要推出一个人来,出面和干部说话。当然应当由男方上前,而且刚巧新郎的母亲在一切有关方面是她最年长。但是她坚持着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金根一定不肯。最后是新郎大大哥做了代言人。和干部说明来意之后,大家都挤在桌子前面,等着干部找出该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着头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么?”干部问那年轻人。

“周大有。”

“是那里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谁结婚?”

他很快地咕噜了一声:“谭金花。”

“因为她能劳动。”

金花也回答了同样的问句。实健拔什么要跟他结婚?”她也照别人预先教的那样,喃喃念着标准的答案:“因为他能劳动。”任何别的回答都会引起更多的问句,或许会引起麻烦?br>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经成立了,但是习俗相沿,明日还要热闹一下,暂时新娘还是跟着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谭家的人在区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点来呵,谭大娘。”新郎的母亲再三说。

“你今天早点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谭大娘说。

谭家几个人在小镇上缓缓走着,一路看热闹。金花静静地,一句话也不说,手里牵着那小女孩。他们走过镇上唯一的饭馆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没油漆过的木板,是一条条不均匀的鲜明的橙黄色。门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着,望进去里面黑糊糊闹烘烘的。房顶上到处有各种食料累累地挂下来,一棵棵白菜,灰扑扑的火腿,长条的鲜肉。乳白的脆的豆腐皮,与淡黄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鱼肚,都挂在客人头上。跑堂的同时也上灶,在大门口沙沙地炒菜,用夸张的大动作抓把盐,洒点葱花,然后从另一只锅里水淋淋地捞出一团汤面,嗤啦一声投到油锅里,越发有飞沙走石之势。门外有一个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着邮差绿的裤子,向白泥灶里添柴。饭店里流丽的热闹都满溢到街上来了。

金根的小女儿站在饭店门口,不肯走。金花硬拉她走,她哭了起来,拚命向后挣自,赖在地下。

“不要哭!不要哭!”老妇人说。“明天就好东西吃了。明天你姑姑出嫁,我们都去吃喜酒。又吃鱼,又吃肉。你再哭,明天不带你去!”

但是连这个也吓唬不住她。孩子闹得使大家非常窘,饭店的伙计站在灶前向他们看着,那蹲在外面添柴的女孩子也别过头来看他们。

金根弯下腰去,把孩子一把抱起来,不管她怎样挣扎着乱踢着。他很快地走出了市场。孩子哭得一抽一抽的。

“不要哭!”他柔声说。“你妈就要回来了,她带好东西来给你吃。你还记得妈吧?”

孩子的妈在上海帮佣。她几个月前就写了信回来,说她要辞工回来种田——金根现在分到了田了。自从土改以后。但是家里仍旧很苦,全靠她在外面寄钱回来,所以她一直延挨着没有辞工。金根现在对孩子说是这样说,其实他心里估着,她今年不见得能回来过年。

他们这孩子叫阿招,无非是希望她会招一个弟弟来。但是这几年她母亲一直不在家乡,所以阿招一直是白白地招着手。

“不要哭,阿招。”金根喃喃说着。“妈就要回来了,带好东西来给你吃。”

这话似乎并没有发生效用。但是那天晚上他听见她问金花:‘姑姑,妈什么时候回来?爸说妈就要回来了。“

他脸红得非常历害,因为被人人发现他在那里想念他妻,分明是盼望她回家。这是晚饭后,他正站在门口吸旱烟,背对着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