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租住“阳光居室”(第2/4页)

所有的再教育使我成为了跟得上时代的单身姑姑,到了转年春天,我就尽如“侄”意了。所以,当哈尔斯提议到阿第隆达克山脉露营,而葛屈德想去巴尔港时,我们相互妥协,改成去一家不错的乡村别墅。那里附近有一座高尔夫球场,开车就能到镇上,医生也可由电话随时联络上。


我们就这样来到了“阳光居室”。

我们走出屋外,视察一下周围环境,还真是名副其实。它那令人欢愉的外观,丝毫未曾流露出任何不寻常的迹象。只有一件事让我感到有些异样,那就是:留在这里掌理一切的管家,数天前从别墅搬到园丁小屋住去了。由于小屋离得很远,我想,不管是大火还是窃贼,都能在别墅里大行其道。

“阳光居室”占地广大,主体部分建在山丘之顶,向四周漫坡而下的是无限延伸的一片绿地,一直到马路边上才有修剪过的树枝。在这片山谷大约好几英里远的地方,就是绿林俱乐部了。

对那个地方,葛屈德和哈尔斯简直着迷了。

哈尔斯说:“老天呀,那里应有尽有!风景、空气、甜美的水质和完善的道路。至于屋子,如果有英国安妮王朝式的前院和玛丽安妮王朝式的后院,那简直大得就像医院了。”

这话有些荒谬,因为房子完全是伊莉莎白女王时代的样式。

我们当然就选定了这个地方。我可不愿意住在那种虽然舒适但大得离谱、又太过偏僻且找不到佣人的地方。我颇为自信的地方就是:不管发生过什么事,我绝不会怪哈尔斯和葛屈德带我去“阳光居室”。还有一点,即使在“阳光居室”发生的一连串灾难并无其他效应,它却告诉我一件事,就是从某个可能身披兽皮,以追捕猎物为生的半开化祖先那儿,我遗传到了追踪的本能。倘若我是男人,我可能是个追捕罪犯的高手,就像身穿羊皮的祖先追捕野猪一样,绝不妥协与善罢甘休。或是作为未婚女性,由于性别之碍,我生平第一次碰到犯罪事件,可能也就是最后一次了。可是它确实是那样一件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的大事。

别墅主人是保罗·阿姆斯特朗,他是商人银行的总裁。我们住进“阳光居室”的时候,他跟妻子女儿,还有家庭医生华克到西部去了。哈尔斯认识他的女儿露易丝,前一年冬天曾对她大献殷情。虽然她很迷人,可是哈尔斯总是容易对女孩有意思,我也就没有把这回事放在心上。我是透过孩子们有点钱在他银行的关系,以及据说他儿子阿诺曾伪造他的签名开出巨额支票的传言,才知道阿姆斯特朗先生的名字的。但我对那个传闻没兴趣。

哈尔斯和葛屈德被我赶了去参加一个聚会,自己则在五月一日就先动身前往“阳光居室”。那儿路况很糟,倒是绿树成阴,屋子四周也还有郁金香开着,满地枯叶的树林中传来阵阵杨梅的芳香。从车站开出不到一英里,车就陷入了泥坑。这时,我发现有一家银行,墙上缀满了娇小勿忘我。小鸟(不要问我是什么鸟,除非他们身上有某种鲜明色彩的的显著标记,否则在我看来,她们都是一样的)在树枝上啁啾,到处是一片详和景象。到了黄昏,蟋蟀开始呜叫,搓动后腿——或是做了什么动作——噪鸣声起时,生长在都市里的丽蒂,竟然感到有些意气消沉。

我们很安详地度过了第一夜。之后,每晚临睡觉前,我都不能确定,自己的头还能在枕头上枕多久,或在我的双肩上留多久。

第二天早上,丽蒂和我的管家瑞尔斯顿太太有点意见不合,结果瑞尔斯顿太太搭上午十一点的火车走了。吃过午饭后,仆役长柏克那儿又发生了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他右腹疼痛得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