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3/5页)

单看外表,谁能想到这个又高又壮的英俊胖子,会出身自英国最古老、高贵、显赫的豪门贵族卡迪夫呢?

此时此刻,他那琥珀色的眼睛里还闪着欢快的光芒,侧身向后指道:“Phil,我隆重地向你介绍我的叔叔,鼎鼎大名的古典歌剧大师,皇家歌剧院的骄傲,卡迪夫家族的头号黑羊,亨利·卡迪夫伯爵。”

亚瑟侧身之后,陆丞才瞧见被他挡在身后的,还有一位满头银发的绅士。

和亚瑟那随便如美国人的牛仔衬衫相比,他的叔叔显然就老派许多,非常注重英式传统。

深灰色的正装三件套,同色系的绅士帽,传统的英伦绅士装扮,再配上周身不容忽视的矜持内敛的贵族气息,让这位面容清瘦,英俊非凡的男人和其他年过三十就老态毕现的英国人截然不同,看上去难以判断真实的年龄。

“伯爵,欢迎您来到中国。”

熟悉英式贵族礼仪的陆丞,立刻向其致敬。

他第一时间认出了亨利·卡迪夫。

念书的时候,陆丞就曾经在女皇的新年舞会上欣赏过这位伯爵的即兴献唱。

那极具感染力的歌喉,如自由翱翔的云雀,孕育着强大的力量,响遏行云,余音绕梁。时至今日,还能想起当日聆听时感受到的震撼。

当之无愧的大师。

而且,正如亚瑟介绍的那样,和他这个诞生在新世代下的贵族黑客比起来,亨利伯爵能在三十年前的保守环境下,毅然投身在歌剧艺术中,的确更配得上“卡迪夫家的黑羊”这个称号。

但是比起他那嘹亮磅礴,振奋人心的歌喉,亨利伯爵本人显然十分内敛冷漠。仅仅是礼貌地应答了几句,便闭口不言,倦怠的神态之中甚至还流露着隐隐的忧虑。

卡迪夫家族在京市也有商业投资,但陆丞还是一尽地主之谊,请这对叔侄住到了陆氏旗下的酒店。

虽然搭乘的是奢华舒适的私人飞机,但十余小时的行程,显然令伯爵这个年纪的人有些吃不消,一抵达酒店,就先行休息去了。

在叔叔面前难免要守些规矩的亚瑟,一见亨利伯爵离开,整个人立刻舒展开了,吵嚷着要去喝酒放松一下,那副英国人好酒的样子,闹得陆丞只好妥协,把他带到了自家在京郊的酒庄。

有朋自远方来,当然要好酒以待。

陆丞直接启了一瓶价值五十万元的吕萨吕斯酒堡1784年的杰弗逊酒。

这凌驾于拉菲、拉图、玛歌之上的顶级葡萄酒的甘甜,让亚瑟喜不自胜,兴奋地拍着陆丞的肩膀赞叹道:“Phil,幸好中国有你,要不我这一趟可真的得无聊死了!”

说到他这趟突然到访,陆丞也不免有些奇怪:“Arthur,你和伯爵来京市,是要参加什么活动吗?伯爵怎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亚瑟捏着高脚杯,嗅着那迷人的香气,耸肩答道:“这话说来可就长了。其实说我这个叔叔是家族黑羊,不仅仅是因为他爱唱歌剧,更重要的是,我们家族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比亨利叔叔更信奉爱情的人了。”

他指指陆丞:“对,比起我来,你倒是和我叔叔更像叔侄。”

“亨利叔叔的爱情啊……”或许是顶级葡萄酒勾起的谈兴,让亚瑟打开了话匣子,“那可是个像洛哈伯冬日白雪一样纯情的故事了……”

据亚瑟讲,亨利·卡迪夫伯爵年轻的时候,在意大利罗马的一次歌剧演出中,遇见了他一生的真爱。

“大概就像是罗马假日一样的故事?……可能不太恰当,但也差不多吧。”亚瑟眯缝着眼,一副无法恭维的语气,“按叔叔回忆说,那个女人当时住在罗马的拿破仑酒店,出行用度都非常奢华,机缘巧合,两个人就认识了。她应该是个东亚人,非常神秘,叔叔只知道她叫Olivia。”

“亨利叔叔当时因为唱歌剧不体面的缘故,几乎是被家族流放了,就是个剧团的小演员。所以,这就是一个富贵女人和一个穷小子的故事,灵魂的碰撞,心灵的吸引,两颗火柴相遇,刺啦一下燃起了焚身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