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堂逻辑课(第3/6页)

我目瞪口呆,难道我搞砸了吗?狂乱的思绪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然后我叫起来:“啊,您是说男人袖口的链扣?当然!我想过,不过我总直觉地认为,女人的手镯好像更合理。”

他摇摇头:“危险啊,佩辛斯。别再犯这种错误了,要严守逻辑的可能性⋯⋯所以现在我们已经推断出,凶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他微微一笑,“或许这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理解的例子。蒲柏曾说,所有的意见不合,都是源于人们无法了解和谐的真义。谁知道呢?不过佩辛斯,请继续,我被你挑起兴趣了。”

“现在,雷恩先生,无论行凶并造成那两处伤痕的凶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可以确定:凶手是用左手持刀攻击参议员的。”

“亲爱的,你怎么知道?”

“道理很简单。刀伤出现在参议员的右手腕,袖扣造成的擦伤则是在手臂上更高的四英寸处,也就是说,擦伤是在刀伤的左边。到目前为止清楚吧?现在,如果凶手是用右手持刀,袖扣造成的擦伤就应该出现在刀伤的右边,这一点做个简单的测试就可以证明了。也就是说,凶手若是右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右边;左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左边。这表示什么呢?由于擦伤出现在刀伤的左边,因此我的结论是,凶手是用左手行凶的,除非他倒立,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巡官,”老绅士彬彬有礼地说,“你应该以自己的女儿为荣。太不可思议了。”他喃喃道,对着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这样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一颗无价的宝石。请继续。”

“雷恩先生,到目前为止,您都同意吗?”

“在你这套坚实、严密的逻辑面前,我甘拜下风,”他轻笑,“到目前为止相当完美。不过小心,亲爱的,你忘了导出非常重要的一点。”

“我没有,”我反驳道,“唔,亲爱的!我是说,我故意略过不提,因为我还没说到那一点⋯⋯根据马格纳斯典狱长的叙述,十二年前,阿龙·道在阿冈昆监狱服刑时是个惯用右手的人,你指的就是这个吗?”

“没错,我很想知道,你对这一点做何解释?”

“这个嘛,他进入阿冈昆监狱两年后,发生了一桩意外,右手因而瘫痪。从此他就学着单独使用左手,也就是说,十年来,他一直是个左撇子。”

父亲坐直身子。“就是这里,”他激动地说,“雷恩先生,这就是令我最困惑的地方。”

“我明白你在烦恼什么。”老绅士说,“说下去,佩辛斯。”

“对我来说,”我朗声说,“一切很清楚了。虽然我承认,除了一点儿常识和观察之外,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足以证明我的观点,我坚持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是这两个词吗?——跟适用于手一样,也适用于脚。”

“拜托,”父亲呻吟道,“你说的那是什么鬼字眼哪?”

“爸!我的意思是,天生惯用右手的人,也会惯用右脚;同样地,惯用左手的人就会惯用左脚。我知道我是惯用右手,而且我会用右脚做大部分的事情;同时我也观察过很多人,结果是一样的。现在,雷恩先生,我的这个假设合理吗?”

“佩辛斯,在这方面我不是权威。不过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医学理论会支持你的观点。接下来呢?”

“好,如果您同意这一点,接下来我的看法是,假使惯用右手的人的右手丧失功能,使得他必须学习使用左手,就像阿龙·道十年前一样,那么潜意识里,即使他的双脚健全,他也会开始用左脚做绝大部分的事。这就是我父亲一直很怀疑的一点,不过相当合理,不是吗?”

他紧锁眉头:“恐怕你的逻辑运用在生理学上未必行得通,佩辛斯。”——我的心往下沉,如果这一点被推翻,我的整个推理的架构就会随之崩溃——“不过,”他又说,“在你前面所说的故事里,另一个事实大有帮助,那就是阿龙·道在右手瘫痪的同时,右眼也失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