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8页)

“没有!”

“这两兄弟都是怪人。如果不发生阿索德事件,别人也不会注意到他们的长相很相似,你硬要叫平吉复活!”

“……”

“总之,这两人掉包的说法,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宁可相信你昨天所说,平吉是被神所杀,遭天谴而死的看法。如果硬要说平吉没有死,也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吉男找到一个和平吉很像的第三者,然后再让他做平吉的替死鬼。这种假设,还比较合理。掉包或替身的说法,根本是无稽之谈,这种假设就此打住吧!你之所以会有这种假设,只是因为吉男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场证明吧?只要能证明他说的是事实,兄弟掉包的假设就不攻自破了,不是吗?”

“关于这一点,你倒是很肯定嘛!到目前为止,你说的都很有理。不过,说到阿索德事件后,你恐怕就不敢这么肯定了,到时可别灰头土脸哦!”

“我等着你说下去。”

“哼,到时候你就知道……算了,现在来说吉男的不在场证明吧!”

“对了,可以查出案发当晚吉男投宿的旅馆吧!这样一来,不是很简单就可以得到不在场证明吗?”

“事情可没那么简单。因为,吉男说从二十五日晚上到二十六日早上,他都坐在夜快车里,这一点是很难证明的。而且,如果第二天早上他一抵达青森,就住进旅馆也就好办了。偏偏那天一整天他都背着相机,在津轻海峡一带走动,没有和任何熟人碰面,直到晚上才投宿旅馆。而且,他并没有事先订房,走累了才决定投宿的。唉,因为是冬天,所以没有预订房间也不怕没有房间住。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即使是他太太想和他联络,也联络不到他。如果他是二十六日晚上才投宿于津轻的旅馆,便有行凶的可能。在目黑杀了平吉之后,二十六日一早赶至上野车站,然后搭前往东北的早班火车,确实可以在晚上的时候投宿旅馆。吉男说他自己二十六日一整天都在津轻徘徊,二十七日早上就有熟人到旅馆找他。对方是作家梅泽吉男的读者,但那天只是他们两个人的第二次见面;他们并不很熟。二十七日,吉男都和他在一起,中午的时候才搭火车回东京。”

“原来如此!这么说,二十六日拍的底片,就是吉男不在场证明的关键喽!”

“不错!吉男不是由于津轻下雪,才去东北的,这点倒很容易查证。换句话说,吉男到达津轻时,是初冬的景象,所以如果他所拍的底片不是当时的景色,那就是去年拍的。”

“确实是他自己拍的吗?”

“嗯,他好像没有朋友可以先在东北帮他拍照,再把底片拿给他。而且,这么做就等于是帮助他杀人。假设对方不明就里地帮他这个忙,万一警方侦讯时,也难保事情不会败露。应该没有人会帮吉男这个忙!所以,如果吉男想在这个事情上玩花样,就得自己动手。有意思的是:后来查了那卷底片,竟然是前一年秋天,亦即昭和十年十月在新宅拍摄的。这是一大关键。很戏剧化吧?这是这本书的高潮之一!”

“哼,即使如此,也只能说他的不在场证明不够明确,并不表示兄弟掉包的说法就可以成立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为了想早点看到你伤脑筋的表情,我就继续说下一个命案吧!可以吗?”

“当然。”

“第二个命案,就是平吉之妻昌子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儿一枝,在上野毛的自宅被杀了。这件案子发生在距平吉命案约一个月后的三月二十三日,死亡时间距推断为晚上七时到九时之间。凶器是一枝家里的玻璃花瓶。这件命案倒是留下了凶器。一枝好像是被这个花瓶打死的,我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这是本案唯一令人不解的地方。这个被视为凶器的花瓶上虽然沾着血迹,却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和平吉的密室比起来,一枝命案的谜团较少。我这么说也许太轻率,不过,从外表看来,这确实只是一件极普通的命案,动机是窃盗。命案的凶宅里一片凌乱,衣柜被翻得乱七八糟,抽屉里的财物和贵重物品也都不见了,谁都能一眼看出凶器就是那只被擦拭过的花瓶,根本没有擦去血迹的必要呀!花瓶上的血迹虽然被擦拭过,却不是用水洗干净,只是用布或纸擦拭,因此很快就验出上面有一枝的血。如果凶手要湮灭证据,应该把花瓶丢掉才对。奇怪的是,他不但不这么做,反而还特地擦去血迹,再放在隔了一扇纸门的邻房,仿佛有意告诉别人:这个就是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