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封信 Kindle 发光(第3/3页)

我亏欠的那个人,不是Jay,是十年前的你。

是十年前,喜欢他喜欢到哭泣的你。

后来,我和你在信中提到的男孩渐渐没有了联系,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自然地失去了联络。你不必太难过,生命中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太多,不是缘分不够,而是命里的这一段邂逅,已经完成了。

嘿嘿,偷偷告诉我,当年,你到底有没有对那个素未谋面的男孩心动过?

继续说演唱会吧,其中一场演唱会,当Jay唱到“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的时候,全场尖叫声爆棚,所有人都在拼命地呐喊和哭泣。那一刻,我觉得好值得,这辈子,有过这样的一刻,也就值得了。

我们这些歌迷,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喜好,却有着一段相似的经历。

因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喜欢过同一个人,这个人的歌声,陪我们走过无数个或痛苦或快乐的夜晚。

然后我们都长大了,走出象牙塔,走进了社会,有了不同的职业,有一些人还在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有一些人已经放弃了,可是当我们想要缅怀过去的时候,一张CD,一首歌就已足够。

Jay代表的,就是一个时代。

可是,就算我有这样的感悟,当我看到十几岁的表妹,吵吵嚷嚷说自己好喜欢好喜欢某个明星,甚至为了他和好朋友翻脸的时候,我也会下意识地想,她这样子,太沉迷了吧,有点过度了吧?

明明我自己就是那样一步步长大的,可是连我都不会站在她那一边,所以,不要企图让别人完完全全理解你。

因为你从对他的爱慕中所获得的感动,只有你一个人明白。你所有的感情,都是私密的。没有人可以与你分享,就连那些和你一起长久地爱着同一个明星的粉丝们,也不能。

你在屏幕上看到他笑着说“明天也要好好努力”的一刹那所流下来的眼泪,只有你自己明白。

可是就像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来指责你追星的行为,你也没有资格去指责他们的不懂。人生本来就是由很多阶段构成的,不同的阶段,你会迷恋上不同类型的偶像,而十年,十五年,一生都不变的,就是你的指路灯。

就算他退离这个舞台,有一天不再唱歌,慢慢被公众所遗忘,他依然会影响你的人生。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会帮助你去完善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他对梦想的渴望和努力,会让你也变得积极向上。为了这样的人,牺牲和付出再多的时间,我也觉得值得。

因为他带我见识到了更广阔更远大的世界,而学习,从来都不是人生的全部。

谢谢你,在十年前为我找到了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