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信 Admire 爱慕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寄信人:YOYO,十八岁,喜欢短发和篮球

To 十年后的自己:

我想给你写信,因为我怕十年、二十年后的自己,会忘记这些事。今天下午,我们班打了一场篮球赛,男女混合,有点闹着玩的味道。因为再过两个月就要高考了,连我这种没有百分百地投入学习的人,都觉得很紧张。我和他没分到一个队,我们打赌,输了的人要请客吃麻辣烫。他运球过人,好几个女生围上去,想抢他手中的球,他看了我一眼,下意识地将手中的球传给了我,我心领神会,接住球,帅气的一个三步上篮,球在篮筐上转了一圈,稳稳落地。我回过头,和他默契地击掌,还不忘比一个“V”的手势。然后全班沉默,裁判捂着额头一脸无语地看着我们两个人。他将球传给了作为对手的我,我接住球,毫不犹豫地投入了自家篮筐,简直堪比一代“忠臣”。最后大家商量了一下,让我和他一起请了这顿麻辣烫。虽然被那群家伙吃掉了我两个星期的零花钱,但是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麻辣烫。因为当大家围着我和他,打趣地说“你们要请客啊”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是在说“要请我们吃喜糖哟”。然后他送我回家,我走进了楼道间,在心中默数了十秒,贴着墙壁探出头,看到他骑着自行车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反正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了。

已经能够在人群中第一眼找到他了,已经会暗自琢磨他每个眼神的意思了,已经会因为他的笑容而面红耳赤了,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在意别的男生了。

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又黑又瘦,唯一的优点就是眼睛明亮。然后一眨眼的工夫,他个子已经蹿得好高,眉眼也舒展开了,笑起来十分阳光,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变得很受欢迎了。很多女生给他递情书,情人节的时候给他做巧克力。刚开始的时候我会为此而情绪低落,甚至自私地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不那么优秀,最好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他有多好。

我很清楚他喜欢的女生类型,长发、大眼睛,瘦瘦白白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衣柜里裙子多过裤子。

总之就是,和我截然相反的类型,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会如此坦然地和我称兄道弟吧。

我开始尝试打扮自己,努力收起自己的大大咧咧,还特意去超市买了洗面奶和防晒霜。我每天都不断提醒自己收腹挺胸,背挺直,直到有一天,他忽然疑惑地问:“咦,YOYO,你的头发都这么长了啊?”

我期待地问他:“好看吗?”

他打量了我半天,然后摇摇头说:“还是短发比较适合你啊,哈哈。”

我黯然神伤。那天放学后,我独自去理发店,花十块钱剪掉了我的长发。理发师手中的剪刀不断地发出清脆的咔嚓声,我觉得随之一起被剪断的,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第二天我见到他,他果然笑着对我说:“这样比较好看。”

其实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头发比现在还要短,像一只小刺猬。我穿着表哥的旧牛仔外套,在操场漫无目的地游荡,看到他向我跑过来,笑着问我:“哥们,要不要一起打篮球?”

我告诉他我打得不太好,他说:“没关系,来玩嘛。”

然后我们就常常一起玩了。那时候年纪还小,对性别没什么概念,知道了我是女生,他也没太大的反应,依然成天和我勾肩搭背。

没想到,这样的情谊,一晃就是好多年。

初中、高中的升学考试没把我们分开,文理科分班没把我们分开,就连他喜欢吃咸我喜欢吃甜,都没有把我们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