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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觉得她是什么人,威廉姆斯?”

“音乐喜剧演员,一心想出名,铁石心肠。”

“全都错了。是正统剧的演员。厌恶职业生涯。心软,可以自我牺牲的那种心软。”

威廉姆斯看起来有点垂头丧气。“当然了,我又没机会跟她谈一谈。”他提醒格兰特。

“不是。看外表就可以了,威廉姆斯。我希望这件案子我也可以拨开迷雾看清楚。”他坐下来,拨弄了一下头发,“你会怎么做呢,威廉姆斯,要是你从海洋酒店脱身的话?”

威廉姆斯明白他指的是帝斯德尔。

“我肯定会在某个地方搭上一辆拥挤的公交车。碰上的第一辆就行。甩掉人群,然后就那样走,表现出知道目的地的样子。实际上,不管去哪里我都会露出一副知道路的神态。”

“然后呢,怎么做?”

“我大概会再搭一辆公交车然后远离镇子。”

“你会离开市区,对吧?”

“没错!”威廉姆斯惊讶地说。

“要是在开阔的乡间,一个人会更加显眼的。”

“乡间有树林。实际上,这个地方的树林足以让一个人藏身。要是走到艾诗坦森林那么靠西的话,那我会带着一百个人去好好把艾诗坦搜一遍的。”

格兰特摇摇头:“要有食物,还有住的地方。”

“露宿也没问题,现在挺暖和的。”

“现在离他逃走已经过了两晚。如果是去乡村的话,现在看起来也应该是筋疲力尽了吧。但是他真的是这个状态吗?你注意到有人汇报说他买剃须刀了吗?有可能他是和朋友在一起。我觉得——”他盯着朱迪坐过的那把椅子出神了,“但是不对!她不会冒险做这种虚张声势的事情。没有必要。”

威廉姆斯暗自希望格兰特能回酒店好好睡一觉。他心里太在意抓捕帝斯德尔失败的这件事了。即使人们竭尽全力,也会发生错误,大家都明白这不是格兰特的错。他身后还有苏格兰场这个坚强的后盾。为什么要为这种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事情焦虑,而变得病恹恹的呢?不过当然了,还是有一两个爱挑刺儿的人——想得到他职位的那么几个——但是也没人会在意他们。每个人都明白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不是格兰特的错,大家心知肚明。为了一点小失误,就这样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可真是有点傻了。

若一个警察的心会觉得疼,那么威廉姆斯那颗坚实的心,就是为他上司而疼的。

“你可以不用管这倒胃口的东西了。”格兰特是在说那件大衣,“这衣服至少都有二十年了,过去十年里扣子就掉得一颗不剩了。你知道的,威廉姆斯,还有一件事情让我有疑惑。在海滩上的时候,那个人穿着大衣,但是在回来的时候,大衣却不见了。他应该是在路上把衣服扔了。据我所知,那条路并不是十分宽阔。对他来说,也没有时间走到远处去扔。他太着急了,自己要赶快回去遮掩逃跑之后留下的罪行。但是,我们仍旧没有找到大衣。两个鸭子池塘,都好好抽干找过了。有三条溪流,但是太浅了,一分钱都藏不下,纸船也没办法浮上去。挖开了水沟,细查了花园的围墙,翻找了两边的矮木丛,仍旧一无所获!他到底是怎么处理的?你会怎么处理呢?”

“烧掉它。”

“时间不够,而且衣服还潮湿。大概湿淋淋的。”

“把衣服弄成小卷儿,把它叉在树枝上。因为大家一般都习惯在地上找东西,所以没人会注意的。”

“威廉姆斯,你真是个天生的罪犯。把你的想法告诉桑格,然后叫他今天下午的时候证实一下。比起帝斯德尔来说,我更想要那件大衣。实际上,我必须拿到它!”

“说到剃须刀,你难道不觉得,可能是他自己随身带了吗,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