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赴宴者

时间就那样一天天过去,辛霓从高中升入大学,从大一念到大二,她也随之按部就班地从十八岁长到二十一岁。如果不是这些外在的变化,她无法知道时间其实是在流逝的。

三年来,她把青春都用在好好念书上,埋头纸堆,爬虫似的在固定的轨迹上爬来爬去,连抬起头看看人生的欲望都没有。越活越疏离,越活越没有味道,一个女人最美好的花样年华,她过出迟暮之感。

所幸念书这件事很公平,付出总有回报。毕业后,她以所有科目全A的成绩得到伦敦政经学院(LSE)的录取,修习经济。她很喜欢LSE的氛围,并非因为能被诺奖得主教,也并非因为去和外校联谊时能产生一种制霸伦敦的优越感——这是作为师姐的青蕙,最喜欢LSE的地方。辛霓的满足点很奇怪,在LSE,她发现30%的人必须要靠咖啡和减压药活着,80%的人的生活轨迹比她还简单乏味:不是在做probem set就是听lecture record,忙完这一阵接着忙下一阵。

这让她觉得世间并非只有她是病态、盲目、乏味的,她只需要在学术上做出成就,她再怎么病态地活着都能得到主流价值观的认可。

虽然与青蕙同在一所学院,同修一个专业,但辛霓能见她的机会比能见高衍的机会还少。高衍在剑桥修习哲学,每周末,他都会驱车从九十公里外的剑桥镇赶来和青蕙见面。他们的约会十有八九都在各大专题讲座中度过,讲座结束的时候,也就是高衍从青蕙肩头醒来的时候。偶尔碰到青蕙和同学讨论金融模型无法抽身之时,高衍就会打电话约辛霓去喝一杯。

辛霓的朋友很少,能敞开心扉去聊的只有高衍。他们无所不聊,维特根斯坦、《至上的美德》、加拿大庞龙的歌、川端康成以及LSE学校餐厅里为什么会卖那种一圈一圈的像屎一样的咖喱料理。某天,他们意识到彼此更像是情侣时,便避嫌地中断了交往,但几个月后,他们又情不自禁地一起满世界跑。

大二上半年,高衍开始张罗给辛霓找男朋友,他问辛霓想找个什么样的男孩,正在吃雪糕的辛霓愣了一会儿说:“不能太英俊,五官不可以太深,不能太高,当然也不能太矮,最好皮肤白一些,健谈开朗,温文尔雅,家世清白……”

高衍真的从剑桥捞出这样一个华人男孩。男孩对辛霓一见钟情,向她展开了诗意浪漫的追求。辛霓同他交往了半年,他们一起逛LSE对面的小店,一起去大英博物馆,一起听音乐会,一起找到了家能做椰子竹丝鸡汤的餐厅。

他们分手的原因是有天逛考文特花园时,那个男孩问辛霓他是否可以牵她的手。辛霓犹豫很久,将手递给了他。那个男孩欣喜若狂地牵着她走了十分钟,他的手因为过于紧张出了很多汗,又湿又热,让辛霓非常不舒服。她找了挑首饰的理由,抽回手。那天结束后,她打电话给那个男孩:“高树森,对不起,我想我们并不适合对方。”

“我叫郭树森……郭,不是高……”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Anyway,他们分了手。辛霓打电话给高衍时,择偶标准上加了一条“手要干燥一点”。

大二那年暑假,辛霓回了镜海,一起踏上归程的,还有青蕙。

回镜海的起因是李管家的一通电话,他告诉辛霓:三爷最近的体检报告不是很理想,加之年近花甲,身边无儿女承欢,近日常有白头之悲,晚景凄凉之感。

李管家的话让辛霓神伤,她很快做出回镜海的决定。她毕竟长大了,逐渐懂得了原宥。

飞机上的十五小时,辛霓一直睡得不实,忽梦忽醒间,漫长的航程就结束了。去接她们的是赵彦章。车驶出机场高速后,辛霓心里恍恍惚惚的,透过车窗,她看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镜海,她一向对这座城市没有归属感,可切实行走在这片土地上,她又有一种归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