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杀人团队(第4/5页)

“是嘛,这么一说,我心里也多少有点数了。”

“你想到什么了?”

“我明白鲛岛为什么去向不明了。”

“是为什么?”

“只要我们找不到鲛岛,那么就会一直认为鲛岛是加害人,一般人是不会去查加害人的加害人的。这是个心理盲区。”

“有道理。”

正因为是走进了这个心理盲区,所以刑警们才没想到去向今井取证,查他在鲛岛出事时的去向。将鲛岛从加害人的位置上转到被害人的位置上去思考问题,这是一个不小的转换。对加害者,当然要追查他的行踪。可是这时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加害人可能又会是另一个加害人在另一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换句话说,不会去追捕罪犯的罪犯。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把鲛岛藏起来,今井就有了安全保障。

“那么,田代裕子被杀,又怎么解释呢?”

“我看那是鲛岛的冲动型杀人。就在有人盯上了鲛岛、准备对他下手时,撞上鲛岛犯了杀人罪,于是,准备加害鲛岛的人就对此大加利用。看来就是这么回事。”

罪犯万万没有料到,鲛岛会一时兴起杀人。反过来说,正因为他杀人是出于一时冲动,事发后肯定会不知所措,对自身的危险处境毫无防范。罪犯正好钻了这个空子,对他下手,而且还可以把他作为自己的安全保障。对罪犯来说,这确实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假设今井是一伙人中的一个,那么,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去找他的同伙了。”水岛说完,叹了一口气。这露出的尾巴也太短了。今井不是说过吗,他没有每时每刻证明自己去处的义务。拿不出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这并不能证明他有罪。

现在就暂且假定是今井把鲛岛怎么样了,可是问题是,眼下还没有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有任何关系。

“你看这么想怎么样?如果说今井是一伙人中的一个,他的任务是‘负责鲛岛’的话,那么,其他的人就是分管石野、山冈的。杀害这四个人的,是一个既分工、又合作的类似的团队的东西。杀害每个被害人都有专人负责。”

“杀人团队?”菅野的突发每想使水岛惊叹不已。

“你刚才不是说过,既然是一伙的,今井就应该在其中有自己的分工吗?你的话启发了我。诈骗案、银行抢劫案、森永食品敲诈案中,罪犯都组成了团伙。在杀人案中,组成一个团队,在其部分间相互协调的前提下实施作案,这也是很可能的。”

“我本来的意思只是想说他们之间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同案犯关系。杀人团队,这个叫法好!很有时代感!不过,其中得有一个杰出的领导才行。”

“如果把这些案子看作是一个系列的话,很有可能真有一个带队的能人。就像一个交响乐队,大家都随着指挥挥舞的指挥棒有条不紊地演奏一支犯罪曲。”

“这个乐队指挥,必须能找到对四个被害人有加害动机的人,还必须具有让他们形成一股合力的强大凝聚力和通盘策划的领导才能。否则,是干不了的。”

“按‘一杀一’的分工方式算,那么就需要有四名罪犯,或者说四名计划实施人。你看,今井就没能力解决两个。所以,除了他,按说还应该有三个执行人。”

“外加他们的指挥?”

“不。说不定,那个指挥也分担了一个。”

“总之,只要不是一个人管两个,这个团队的成员就应该有四个人。”

“怎么样?前一阵对石野和山冈的关系以及杀害她们的动机进行调查时,我们盯上了今井。这次,要不要再去查查鬼头和鲛岛的关系,以及条害他们两个的动机?”

“好主意!和寻找杀害四个人的同一个动机相比,像这样把他们分成两组找动机要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