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恐怖尸毒(第3/4页)

苏采萱说:“这是人的指骨,确定无疑,看尺寸是女人的指骨,这个单元的下水道里很可能藏着人体碎尸。”

刑警队和污水处理厂联系过,几名工人在疏通过下水道后,又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再用长竹竿搅散化粪池内的杂物结块层,用真空吸粪车吸净池内的污物。最后用细筛子把异物一点点过滤出来。

在恶臭的味道里辛苦工作了四个多小时,找到了几块人体不同部位的碎骨骼,以及一些已经发黄或发白的疑似肉块,凭目测很难确定是人还是动物的,需要化验后才能确认。

陈桐家这一侧共有六套民宅,除陈桐和楚巧巧外,其他人家都在早些时候被“闹鬼”的声音吓得搬离。由于所有的骨骼和肉块都是在这一侧的下水道里打捞出来,可以确认分尸的罪行是在这六户人家内的某一户内完成的。

李观澜要求冯欣然带领其他五名警员查清除陈桐外的现任五户房主的资料,并调查历任住客的详细资料。在对陈桐和楚巧巧做过详细笔录后,携带着腐肉和骨骼回到警队,进行化验。

从下水道和化粪池里捞出来的腐肉共有十七块,大小不一,最小的直径只有两厘米,最大的在十厘米左右。经细胞检验,其中只有一块是人体组织,其他部分都是动物的腐肉。

此外,有四块骨骼,可以确认分别是人体头部、臂部的碎骨骼,还有一块鼻骨。

苏采萱向李观澜汇报化验结果说:“根据碎骨骼的被侵蚀程度,受害人死亡时间在一年到十八个月之前,大部分身体组织已经被鲇鱼食用尽,仅发现一小块身体组织残留,确认是女性子宫的一部分,因其中以结缔组织为主,鲇鱼未能全部吞食。可以确认这些碎骨骼和结缔组织来自同一名女性,死者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其他特征暂时无法确定。”

苏采萱顿了顿又说:“我怀疑攻击报案人陈桐的鲇鱼曾长时间大量食用腐尸,体内携带大量尸毒,从而也对人类的体味非常熟悉,并培养出了对人体的强烈兴趣,所以才会主动攻击陈桐。从这点分析,尸体的所有部分可能都已经被抛进下水道,绝大部分被鲇鱼吞食,只留下了这几块骨骼和结缔组织。”

李观澜说:“根据现有的这些人体组织,能不能确认死者的身份?”

苏采萱说:“要是做DNA检验,这些骨骼不行,活体细胞都已经死亡了,必须做活细胞培养,这需要很长时间,所幸还有这一块子宫的结缔组织,可以立刻进行化验。不过你们还没找到尸源,无从对比。”

李观澜说:“冯欣然他们有消息反馈回来,调查对象一共只有六户,加上历任租客,五年内在这六套房间里住过的共有十一家,其中仅有一人报过失踪,而且是女性,这个失踪人口有很大可能是被害人。”

失踪人口的资料是陈桐家所在单元的四楼房主提供的。

陈桐家住三楼,这套房子的前任房主也正是四楼的现任房主徐汇先。

陈桐买的这套房子所在的住宅楼原是市第一棉纺厂的家属楼。徐汇先在几年前是棉纺厂的工人,分到了四楼的这套住宅,并在房屋私有化时购买了产权。后来棉纺厂破产,徐汇先自谋职业,目前经营一家洗衣店。

而三楼的那套房子原是徐汇先父母的住宅。他父母都是棉纺厂的退休职工,后来相继过世,房子就过户到徐汇先名下。

徐汇先在刑警调查时才知道自家住宅里“闹鬼”的真相,先是为自家房屋又可以重新人住而庆幸。等听说楼里发生碎尸案后,又大惊失色大失所望,哀叹自己的房屋还是不能坐地起价。

徐汇先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陈桐家的那套房子,在徐汇先做房主时,曾经出租给一对外地来的夫妻,也许是同居恋人,从两年前的年初开始,在这套房子里居住了近一年时间。其间两人闹过多次矛盾,原因好像是女方外出约会网友,双方一直吵闹。女方的父母在此期间来过两次,试图为双方调解矛盾。后来女方失踪,女方父母也来找过,终因女方下落不明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