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炸点伤(第2/2页)

苏采萱在法医实验室内向李观澜阐述了一个重大疑点。

“这是死者赵明欣的头颅,”她把一个黑糊糊的圆球摆放到桌子上,这也是曾在爆炸案发现场把一个女性目击者吓晕的头颅,苏采萱说:“这是赵明欣身上唯一完整的一块人体组织,此外,我们还找到了赵明欣的零碎头皮、皮肤、脊椎骨、盆骨和肌肉块,内脏器官则完全没有找到。与其相比,许刚和徐曼的尸体则相对完整,虽然灼烧得很厉害,但是头颅和四肢都可以辨认。”

李观澜凝眉聆听,大脑飞速运转,眼前好像出现了一线光亮。

苏采萱说:“赵明欣尸身上的残留皮肤向内卷缩,在她头颅的面部。”她用一只镊子指点着那个头颅的正面,“有烧灼伤并附着有烟灰,眼角的皱褶处却没有烟灰附着,与其周围皮肤界限较清楚。这些特点都指向一个结论——”

李观澜抬起头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苏采萱说:“结论是,赵明欣在事发时坐在炸点处,所谓的炸点,是指爆炸的中心或离爆炸中心最近的地方,这是她的尸体与另外两具尸体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如果根据专家结论,爆炸是油箱漏油引发的,那么,三名死者的尸体都应表现为冲击波伤,受伤程度接近。”

李观澜说:“三具尸体里,只有赵明欣表现出炸点伤,也就是说,飞机的爆炸点不在外部,而是在机舱内,距离赵明欣最近的地方,甚至可能就在她的座位下面。”

苏采萱说:“不错,这就是我的结论,这个案子有重大疑点,不能以意外事故定论,更不能草率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