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第3/4页)



  “感恩节,一个人待在家里多没意思啊。”

  “你知道我一个人待家里没意思,就不要把小今哄到你那里去,你又不是没人陪。”

  那边没声音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是很希望你能来的,不过还是你自己决定。”

  “我已经决定了。”她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女儿。

  女儿不满地说:“你们总是吵嘴。”

  “我们没吵嘴。这叫吵嘴吗?”

  “为什么你不想去爸爸那里?”

  “我跟他都离婚了,还去那里干什么?你去那里还有个理由,因为你是他的女儿,再怎么也是一家人,我跑那里去算什么?”

  女儿不响了。

  她内心深处真想女儿说一句“你不去,我也不去了”,即便她最后还是会说服女儿去看爸爸,但她心里会是愉快的。

  女儿没像她希望的那样说,只说:“那你记得给我订票。”

  她望着女儿离去的背影,心里很伤感。在这个世界上,女儿就是她的一切。她跟丈夫离婚六七年了,一个人带着女儿过。这些年里,虽然女儿和爸爸每年都会见几次面,但毕竟只那么几次,而她,每时每刻都陪伴在女儿身边,全心全意地照顾女儿,为女儿牺牲了爱情,也牺牲了回国发展的机会,但那个每年只跟女儿见几面的男人却能分走女儿一半的心,想想就觉得不公平。

  也许这就是血缘的力量。有血缘关系的人,即使没在一起生活,他们之间仍有一种神秘的牵挂。

  她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爸爸在她六岁多的时候,就被那个乡下老婆领走了,但她一直都没忘记爸爸,老想着去乡下看爸爸。

  记得那时妈妈已经调到了那个偏远的红星中学,虽然名义上仍然是E市的学校,但实际上是一所农村中学,离市中心很远,有很长一段路还没通公共汽车,只有每天一班的长途车。

  妈妈下这么大决心离开三中到红星中学去,是因为她的“小偷”名声已经使她在三中待不下去了,连她不够年龄上学这件事都被说成因为她是“小偷”,学校才不接受她上学的。

  到红星中学后,她已经不再是“岑今”,变成了“陶红”。妈妈说“陶红”这个名字在爸爸妈妈婚姻被注销的时候,就同时在派出所改好了,但因为三中的人叫她“岑今”已经叫习惯了,就没去纠正。现在到了一个新地方,正好趁机改名换姓,或者叫隐姓埋名,开始一段新生活。

  事实上,她在红星中学的日子并不难过,倒不是因为她的“小偷”名声被大山大河隔住了没传进来,而是因为红星中学那块好像是另一个世界,那里的小孩子对“小偷”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虽说交通不便,通讯不便,她又改了名字,但俗话说的没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的“小偷”名声还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到了“红星中学”。

  她妈妈大失其悔:早知道调动也不能堵住人们的嘴,还不如不调动,这下可真是“眨巴眼整成了瞎子”。

  但她并不后悔“吊”到这里来,因为她发现“小偷”在红星中学的处境比在三中强多了,可以说完全倒了个个。

  她交的一班朋友,也是学校老师的孩子,但红星中学的老师跟三中的老师大不一样,三中有一部分老师是“半边户”,夫妻两人,一方教书,另一方在农业社劳动。但红星中学的老师,本来就是农民,读过几句书,抽出来当老师,大多是一部分时间教书,另一部分时间在田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