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将死(第2/9页)

工作到这么晚的唯一好处是回家不会遇上塞车。收音机传来超脱乐团震耳欲聋的《从不介意》,这个城市仿佛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而红绿灯变成了圣诞节的装饰灯光,几乎没汽车需要看它指示停下或开动。人很容易在夜幕笼罩的城市感到孤单。

他问自己回到家时,里面会剩下什么。在装操作系统的空当,他的思绪不断绕着弗兰打转。两年没见他。谁知道他做了哪些事。他曾在许多夜里想到弗兰,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生活圈里的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有时是毫无缘由断了联系,有时是有明确的理由。

时间会冲淡理由,当时认为重要的事,几年过后,变成芝麻小事。他只需回忆入学考就能体会,当时他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现在只觉得那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弗兰没和他一起考。当时他三科不及格,大学预科班没过,需要等九月通知。并不是因为他是好学生,只是那年运气不好;事实上,他的成绩往往在及格边缘,要等九月公告的定夺。

雷克纳总以为他们会一起参加入学考,也想象过两人都学同样专业。弗兰没特别想学哪一科,他说过想和雷克纳读同样的科系。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时,就会随波逐流,而弗兰和雷克纳从进中学的第一天起就认识,他不管自己会念什么,但至少有个可以在下课时间一起分享咖啡馆时光的朋友。

十八岁是个思考未来的美妙年纪。你会以为你和所有的朋友、一切都将顺顺利利,后来随着时间过去,发现没有一件事会如同你的想象:你的女朋友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忠贞,报酬优渥的工作都被同样的人拿走,当初一起在咖啡馆喝几杯的一群伙伴,后来只有少数几个保持联络。非得等到时间过去,才发现美好的时光不曾来临;现在也正在发生,因为想着其他事,而错过了那段时光。

一开始的许多个夜晚,回到公寓后,他内心总期盼能遇到弗兰。他进入大学后,他们不再像中学时那般常见面,但仍保持联络,偶尔约见面。尽管他们之间有所改变:他在大学结交了一群新朋友,弗兰则继续和中学时代的一个朋友在一起。当雷克纳努力冲刺考试,弗兰开始沉沦麻药,稍微越界,然后再稍微越界。然后再稍微越界。他清楚记得有一晚看见弗兰从牛仔夹克拿出一包可卡因,倒在包上面分粉末。那时,派对上看到人群情绪高涨很正常,可卡因也很常见。他以为弗兰只是偶一为之,就那么几次。他忙着应付考试——他花了五年而不是既定的三年,没时间关心弗兰。

后来他的毕业论文终于通过,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两个月后,弗兰搬来和他住。两人都认为合租是个好主意。他们是多年的朋友,不过很快地,他们也发现彼此的友谊就像停止浇水的植物,慢慢地枯萎了。他们还是朋友,友谊却已经变调。弗兰有他自己的麻烦——他自己这么说,总是来无影去无踪,不太解释自己去了哪里还有做了些什么。他们会聊天,但不再像从前那样无所不聊,一个话题换过一个,不知道会聊到哪里结束。

他们有过相处融洽的短暂时光。不过越来越少,最后他们的交集只剩下中学时的回忆,以及聊些该去超市买什么。他甚至一次出门好几天才回来,回来时一副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模样。雷克纳帮不了一个拒绝接受帮助的人,弗兰就是完全地拒绝他。有一天,他回到家,弗兰已经离开。连电视、电脑,甚至音响都不在了。也没留下任何交代的纸条。他试着从他父母和共同的朋友那边联络他,可是没人有线索。一段时间过去后,他换掉门锁,白天不再想起他,哪怕每个夜里几乎都会想到他。

今天,他回来了。而雷克纳让他进门。该死。弗兰不是他能装作视而不见的地铁站乞丐,他是朋友,他直视他、乞求帮助。雷克纳感觉有责任要伸出援手,就算只是不想让自己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