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矛盾的嫌疑人(第6/6页)

“不,不是。我没有杀七条小姐。我叫门时没人回答,是进屋发现她尸体时粘到脚底的!我没有要杀她的理由。”

“你是说,脚底所粘的被害人的体液又渗到了被害人生前给你买的鞋垫里了?要撒谎也得撒得漂亮点!你杀死七条小姐后,想起曾经请她买过鞋垫。你想到女人房间里却有男人的鞋垫,也许会让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所以就只把鞋垫拿走了。没把发票一并带走,真是你的失策啊。撒谎也该适可而止,快老实交代!”

山路咄咄逼人。

事情突然急转而下,北前一片茫然,不知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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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前真司当场就被逮捕了。但他坚决否认自己杀了人。

北前的嫌疑非常大。搜查本部的大多数人都觉得北前就是凶手。但也有包括栋居在内的少数人不这么认为。

“正如北前所说,被害人的体液是在他发现其尸体时沾到脚底上,后来又移到了鞋垫上的,这也没什么不可思议的。鞋垫上沾有被害人的体液并不能成为北前杀人的证据。北前害怕会招人怀疑,事后想把鞋垫带走的假设也有不合理之处。北前请被害人买过鞋垫这件事,除了当事人谁都不知道。对北前而言,鞋垫就这么放在被害人的家里反而是安全的。而且就算假定北前他把鞋垫从现场带了出来,他立刻就用上了,这一点也无法解释。如果北前是凶手,他绝不会穿这样危险的东西的。他该立刻就把它扔了。”

栋居这么认为。

但大多数人都不支持他的观点。

再来,又有了对北前不利的消息。被害人颈部的掐痕,其大小跟北前手掌基本一致。至此,北前的嫌疑被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