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4/13页)

“好吧。约拿单·利夫希茨。父亲的名字,以色列……对吗?二十六岁。已婚。没有子女。”

“只有埃弗莱特。”

“埃弗莱特是谁?”

“我们的女儿。”

“请再说一遍。”

这时,我被迫插话了。“那是他们的小孩,一年前死了。”

“很遗憾。如果问题不大的话,我们能否继续?”

“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你们觉得呢?”

“军衔,陆军上尉。预备役侦察兵。曾因作战英勇获一枚奖章。根据这里的记录,是‘舍己救人’。最近当了一名机修工。本基布兹成员,身高五英尺十英寸,面色黝黑,头发稍长,没有记号。4月2日,星期三早晨,不辞而别,目的地不详。没有书面留言。身着陆军制服,被认为持有枪械。你是否知道他的枪是从哪儿来的?他有持枪证吗?是什么样的枪?”

“我想是黑色的。从部队拿来的,原来放在床底下一个上了锁的箱子里。”

“你认为他为什么带着它?”

“他经常这样。”

“你所说的‘经常’是什么意思?”

“每次接到部队召唤的时候。”

“可是,据我所知这次没人召唤他。”

“不,有的。”

“是谁?”

“他没说。他也不十分清楚。他只是听到他们在远方召唤他,便告诉我他得走了。他真的必须走了。”

“确切地说,他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有一天半夜的时候。当时雨下得很大,他说有人召唤他去某个地方,而且他们不会一直等下去。”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我已经跟你讲过了,下雨的时候。”

“他说那种召唤是从哪儿来的?”

“他不知道。来自远方。他说他必须得走,因为他在这儿待不下去了。”

“夫人,下面这个问题我不得不请求你的谅解,你们两人有没有过什么矛盾?有没有吵过嘴?”

丽蒙娜笑了。“他只是离开了这儿。每个人都想离开。他到他想去的地方去了。阿扎赖亚想来,所以他来了,还住了下来。我们可以等,我们不会难过。你们也不要难过。”

“但是,他所声明的出走原因是什么?”

“他说:‘我要到我自己的地方去。’”

“他自己的地方?”

“我想也许会有那么一个地方。”

“你认为也许会有什么?”

“一个他自己的地方。”

“当然。但是你认为这个地方在哪儿呢?”

“在任何适合他的地方。你也会有一个适合自己的地方,斯鲁利克也有。你带着一支长矛,出去杀死一头羚羊。”

谈话如此持续着。最后,巡逻官瞟了警官一眼,谢过了丽蒙娜和我,又表达了更多的同情,并保证说,一切都会安然无恙的,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他很清楚,这类麻烦事多半在几天之内就能解决。丽蒙娜仍坐在那里,在接下来的一阵尴尬的沉默中,她提出要去拿她的刺绣,再拿些吃的。我别无选择,只好告诉她我想和警官单独待一会儿。她刚一离去,巡逻官便小心翼翼地询问:“她有什么毛病吗?她一定是受了刺激,是吗?”

我极力向他解释,并细心地做了些简要的描述,但是显然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那个警官用一根手指戳着自己的脑门,开玩笑说:“像这样的人我一定会躲得远远的。”他用两眼盯着我,想征求我的意见。

“我倒坚决不会。”我说。我的口气竟然那么坚定,连我自己也不免感到惊讶。他脸上的傻笑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嗯,我们谁也不比谁聪明。”巡逻官说,“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些有用的照片。”

可是,结果很快表明,约拿单几乎没有照片,只有几张小时候的快照和一张他度蜜月时拍的照片。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蜜月照片毫无价值。在这张照片里,他裹着一条阿拉伯头巾,和丽蒙娜一起站在一辆吉普车旁边。另外,在一期旧陆军杂志上还有他一张模糊不清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