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我凝神望着他。暮色渐浓,因此,可见度不是很高,不过我还是足以看清他的样子。据眼中所见,我判断,彼此之间最好以坚实的古朴长椅为距离,这样我还比较安心些。于是我站起身,模拟飞窜的松鸡风格,将自己挪到上述物体的另一边。

我灵活敏捷的动作不是没有效果的。大皮好像吓了一跳。他站住了脚,在大概容许一滴汗珠儿由眉梢滑下鼻尖的时间里,默默地盯着我。

“原来如此!”他终于开口了。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人会说“原来如此”。我一直以为只有书里的人才这么说,好比“天也!”“呜呼!”,甚至是“噫,嗟乎!”

但他的确是这么说的。说老派也好,说奇怪也罢,总之他说了“原来如此”,我必须打起精神应对这个局面。

换作一个不如伯特伦·伍斯特这般敏锐的人,一定注意不到这位亲爱的老朋友有点怒火中烧。他的眼睛里有没有喷火星,这我可不好说,但我认为,他的双眼的确是处于白炽状态。此外,他双手握拳,双耳微颤,下颌肌肉有节奏地转动,好像在咀嚼晚餐。

他头发里挂了不少小树枝,脑袋一边还趴了一只甲虫,要是果丝·粉克-诺透见了一定会感兴趣。但是,我没有对此费神。要不要观察甲虫这个问题,是要看时机的。

“原来如此!”他又重复一遍。

好了,凡是了解伯特伦·伍斯特的人都知道,在危难之中最能见他机智冷静的一面。当年是谁,遥想那个不算多年之前的赛船之夜,被法网罩住又被拖到万安街警局后,电光火石之间报上了尤思坦·H.布林索的大名,金链花家族,家住西达利奇爱林路,从而保住了伍斯特家族的显赫名声,并且免于这个不该出的风头?当年是谁……

其实不需要重点强调了,过去的种种不言自明。三次被逮,没有一次给安对了名号。不信去问螽斯的同仁们。

因此呢,眼见情势愈加不妙,我没有大脑一片空白,而是保持了“伤不化[1]。我亮出亲切友好的笑容,暗自希望天色不要太暗,他还能看清,然后用轻快而诚挚的口气说:

“哟,是大皮啊,在啊?”

他说是,他在。

“来了很久吗?”

“没错。”

“那敢情好。我正想找你呢。”

“哼,我这不就在吗。出来,别在长椅后面待着。”

“啊,多谢了,兄弟。这么倚着挺舒服,可以放松放松脊椎。”

“不出两秒钟,”大皮说,“我就要把你的脊椎一脚踢出脑袋。”

我挑起眉毛。当然,因为光线的缘故,收效不是很好,不过有助于整体氛围。

“这话说的,你还是希尔德布兰·格罗索普吗?”我问。

他回答说是,还叫我走到他面前去验证一下,并且他用了一个欠雅观的词。

我再次挑起眉毛。

“得了,得了,大皮,咱们好好说话,别犯冲。是不是叫‘犯冲’?”

“我怎么知道。”他一边回答,一边抬腿要迈过长椅。

我认为必须有话快说。他已经迈过了一米八,不过我也抬腿一跨,继续和他维持着一个长椅的距离,但是谁说得准,这种可喜的情势还能维持多久?

于是我直奔主题。

“我大概猜得到你在想什么,大皮,”我说,“如果我和刚才那位安吉拉说话那会儿你就在灌木丛里,我敢说,我说你的那番话你都听到了。”

“没错。”

“哦。这个,咱们也别探讨什么道德问题了。偷听嘛,就是有些人所谓的,可以想象,有些道学家要倒吸一口冷气,觉得这种行为——大皮我这么说你别往心里去——有辱英国国体。有点有辱英国国体,大皮,好兄弟,这得承认的。”

“我是苏格兰人。”

“真的假的?”我说,“我还真不知道呢。真怪,除非一个人姓里带个‘麦’字,或者总说‘哟吼’,不然还真猜不出对方是苏格兰人呢。有件事,”考虑到对这个比较中立的话题展开学术讨论可能会缓解紧张气氛,我继续说道,“我一直很好奇,你跟我说说,肉馅羊肚里头具体放了什么料?我琢磨很久都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