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论-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第4/10页)

“这样使用的资本,在仍然保留在它的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不会给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他把产品即商品资本在流通领域中通过的、以商品的转手为媒介的纯粹形式上的商品形态变化,同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的物体上的形态变化相提并论;在这里,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和货币转化为商品即卖和买,同生产要素转化为产品混为一谈。他举的流动资本的例子,是商人资本。商人资本由商品转化为货币,由货币转化为商品,是属于商品流通的形式变换W—G—W。但是,流通中的这种形式变换,对执行职能的产业资本来说,具有这样的意义:货币再转化成的商品是生产要素(劳动资料和劳动力),因此,这种形式变换使产业资本的职能具有连续性,使生产过程成为连续的生产过程,即再生产过程。整个这种形式变换是在流通中进行的;正是这种形式变换使商品实际上由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相反,生产资本在它的生产过程中通过的形态变化,却是属于劳动过程的形态变化,它是生产要素转化为要生产的产品所必需的。亚·斯密停留在这个事实上:一部分生产资料(真正的劳动资料)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作用(用他的错误说法:“给它们的所有者提供利润”),并不改变它们的实物形态,只是逐渐损耗,而另一部分生产资料(材料)却发生变化,并且正是通过这种变化来完成它们作为生产资料的使命。但是,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在劳动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只是固定资本和非固定资本的区别的起点,而不是这种区别本身,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已经可以看出:这种不同作用同样存在于一切生产方式,无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或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是,和这种不同物质作用相适应的,是向产品的价值转移,和这种价值转移相适应的,又是通过产品的出售进行的价值补偿;而只是这一点才形成这里所说的区别。因此,资本成为固定资本,不是因为它固定在劳动资料中,而是因为它投在劳动资料上的价值的一部分,在另一部分作为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流通时,仍然固定在劳动资料中。 “如果它<资本>被用来获得未来的利润,那末,要获得这个利润,他<所有者>就必须或者保留它,或者放弃它。在前一个场合,它是固定资本;在后一个场合,它是流动资本。”(第189页) 在这里,首先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利润的粗浅的经验主义的观念,这种观念是从普通资本家的看法中得出来的,是和亚·斯密自己的较为深刻的内在的见解完全矛盾的。在产品的价格中,不仅材料的价格和劳动力的价格已经得到补偿,而且劳动工具因磨损而转移到产品上的那部分价值也已经得到补偿。这种补偿无论如何不会成为利润的源泉。为了生产产品而预付的价值不管是通过产品的出售全部一次补偿,还是通过产品的出售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渐补偿,所改变的只能是补偿的方法和时间;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两种情况的共同点——价值的补偿——转化为剩余价值的创造。这里的基础是这种普通的看法:因为剩余价值只是通过产品的出售,通过产品的流通而实现,所以它也只是通过出售,通过流通而产生。实际上,这里所说的利润产生的不同方法,只是对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发生的不同作用的错误表达,也就是对它们作为生产要素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不同作用的错误表达。最后,这个区别不是从劳动过程或价值增殖过程引出的,不是从生产资本本身的职能引出的,而是被认为仅仅对单个资本家具有主观上的意义,在单个资本家看来,资本的一部分是在这种形式上有用,另一部分则是在那种形式上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