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周转时间和周转次数

我们已经知道,一定资本的总流通时间,等于它的流通时间和它的生产时间之和。这就是从资本价值以一定的形式预付时起,到处在过程中的资本价值回到同一形式时止的一段时间。 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目的,总是预付价值的增殖,不管这个预付价值采取它的独立的形式,即货币形式,还是采取商品形式,因而它的价值形式在预付商品的价格中具有仅仅观念上的独立性。在这两个场合,这个资本价值在它循环时都要经过不同的存在形式。这个资本价值自身的同一性,是在资本家的账簿上或在计算货币的形式上得到证实的。 无论我们是考察G…G'形式,还是考察P…P形式,这两个形式都包含:1、预付价值已经作为资本价值执行职能,并且已经增殖;2、预付价值通过它的过程之后,又回到它开始过程时的形式。预付价值G的增殖和与此同时资本之回到这个形式(货币形式),在G…G'形式中是一目了然的。但在第二个形式中情形也是这样。因为P的起点是生产要素即具有一定价值的商品的存在。这个形式包含这个价值的增殖(W'和G')和回到原来的形式,因为在第二个P中,预付价值重新取得了生产要素的形式,即它原来预付时的形式。 以前我们已经知道,“生产具有资本主义的形式,再生产也就具有同样的形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过程只表现为价值增殖过程的手段,同样,再生产也只表现为把预付价值作为资本即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来再生产的手段。”(第1卷第21章) (I)G…G'、(II)P…P和(III)W'…W'这三个形式有如下的区别:在形式II(P…P)中,过程的更新,即再生产过程,表现为现实的,而在形式I中,只表现为可能的。但是二者和形式III相区别的是:预付的资本价值——无论它采取货币的形式,还是采取物质的生产要素的形式——是出发点,因而也是复归点。在G…G'中,复归点是G'=G+g。如果过程以同一规模更新,G就重新成为出发点,g则不进入过程,而只是表示G作为资本已经自行增殖,已经生产了一个剩余价值g,但是把它抛开了。在P…P形式中,以生产要素P形式预付的资本价值同样是出发点。这个形式同样包含预付资本价值的增殖。如果进行简单再生产,同一资本价值就以同一形式P重新开始它的过程。如果进行积聚,P'(按价值量=G'=W')就作为已经增大的资本价值开始过程。但是,资本价值虽然比以前大了,过程仍然以原来形式的预付资本价值开始。相反,在形式III中,开始过程的资本价值不是预付的资本价值,而是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是处在商品形式上的总财富,预付资本价值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最后一个形式对第三篇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在那里,各单个资本的运动要和社会总资本的运动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但是在考察资本周转时,这个形式是不适用的,因为资本的周转总是以货币形式或商品形式的资本价值的预付开始,并且总是使循环中的资本价值回到它预付时的形式。至于循环I和循环II,那末,在主要是研究周转对剩余价值的形成的影响时,我们应该抓住前者;而在主要是研究周转对产品的形成的影响时,我们就应该抓住后者。 经济学家既不区分不同的循环形式,也不分别考察它们和资本周转的关系。他们通常是考察G…G'形式,因为这个形式支配着单个资本家,即使货币只是在计算货币的形式上成为出发点,这个形式也对他的计算有用。另一些人则从生产要素形式上的支出出发,一直考察到收回,但是对收回的形式是商品还是货币则闭口不谈。例如: “经济周期……即整个生产进程,是从支出时起,直到收回时为止。在农业中,播种期是它的开端,收获是它的终结。”(赛·菲·纽曼《政治经济学原理》安多佛和纽约版第81页) 另一些人则从W'(形式III)开始: “生产交往的世界,可以看作是在我们称为经济周期的循环中运转的,一旦企业完成它相继进行的交易,又回到它的起点,每次的循环就完成了。起点可以从资本家得到收入,从而收回资本的时候算起;从这时起,他重新着手做以下的事情:招雇工人,并以工资的形式分给他们生活资料,或者确切地说,分给他们获得生活资料的权力;从他们那里取得他所经营的制成的物品;把这种物品送到市场去,在那里把它们卖掉,在货款中收回全部投资,而结束这一系列运动的循环。”(查默斯《论政治经济学》1832年格拉斯哥第2版第85页)